为了彰显领唱的独树一帜,男女领唱的衣服要和其他同学有明显差别,所以男领唱和男主持一种风格,都是改良后的中山装,丁薇则买了一套白色绣花长裙学生装,为此她还专门去烫了民国风的卷发,不夸张,不浮躁,只是在发梢处稍稍烫卷儿,头发也因此短了不少,这样梳辫子的时候,发梢为稍稍上翘,凸显俏皮与灵动感。
而丁薇人气佳,佳在了拥护者不管男生还是女生,是不分群体的,就因为她默默无闻做了很多好事,捐助了好多贫困女学生,为她们买卫生用品,洗化用品,刚开始两年没人知道是她捐助的,后来老师说漏了嘴,拥护她的人就越发多了起来。
丁薇本来打算邀请秀敏跟她一起过去住的,却被秀敏小声嘀咕拒绝了。
“快走,你不是骑车了,赶紧带上我回宿舍,这家伙,真是阴魂不散啊,赶什么时髦,送什么花啊,我要是接了他的花,那我算啥人了?”
丁薇已经和文颐打过照面,别说,陆英形容的可真到位,绝对的中央空调,对女生尤其的照顾,而且还不调,漂亮的不漂亮的,能力强的能力弱的,他都能顾及到,从来不会看不起任何人,也不会高看谁,这种人你似乎找不到缺点,但又觉得哪儿哪儿都是缺点,越是无懈可击,越要防备到位。
这次除了主持,她还作为压轴演唱《歌唱祖国》,最后一个节目是大合唱,而她因为音色优秀被老师安排为了领唱,说实话这个意外惊喜还蛮有压力的,本来她是演唱粤语陈百强的《偏偏喜欢你》的,结果一排的时候就把她给毙掉了,不是说她唱的不好,而是这首歌场合不太对,后来老师为了补偿她,就给她安排了领唱。
文颐在学校有名气,她丁薇也不差,两个人站在一起,看似很登对,跟金童玉女似的,但他们都是聪明人,表面该做的做了,私底下是绝对不会有任何关系的,尤其丁薇已经对外宣布,她有对象了,对象就是大五中医系的陆英。
用陆英的话来说:“吃好喝好才能学习好。”
天知道他有多努力,现在几乎每天就睡几个小时,甚至都推掉了一切赚钱兼职看病的机会,就是为了能腾出时间和小媳妇约会,让她身边的人都能看到他,而不至于忽略他这个正牌对象。
和文颐说话,看似很熨帖,实则你可能被绕半天,也问不出他的基本情况,这类人,玩不起的千万不能靠近,否则,就有可能被带进沟里面,人家还能全身而退,不染纤尘。
“我知道了先生,快别在我耳边唠叨了,我的头到现在还是懵懵的,我可是在音响那儿站了两个多小时,你快别说话了,今天晚上我只想安安静静的睡一觉。”
“算了,你别折腾了,就这么顺着他,还能少给自己添点麻烦,你别去搭理那些人的闲言碎语,他们就是嫉妒了,才会那么说。”
陆英会忽悠人啊,想到自己经常不在学校,而丁薇身边又需要这么个积极的人去跑腿儿,于是硬生生的把追求者忽悠成了崇拜者,虽然这家伙比丁薇还大两岁,可实在是太单蠢了,在成熟自信的丁薇面前,妥妥的小弟设置,关键这小弟人缘好到不管丁薇在哪里,都能抢到她爱吃的菜,甚至就是去图书馆,还能给她抢到靠窗的位置。
“幸亏你没上去送,信不信,她能直接给你扔下去?”
陆英哪里好意思要丁薇的钱,但丁薇很认真的看着他。
正在啃肉饼的丁薇抬头一看,顿时觉得脑壳子疼,赶紧提上裙子,吆喝秀敏。
陆英现在已经处于一个半实习的状态,其实也很忙,可谁让对象这么受欢迎呢,好在他们中医院距离学校也不是很远,那是一有空就赶紧往学校跑,生怕对象再跟人跑了。
别说,这年代的太阳真是好晒啊,正房向阳,不像后世,高楼遮住了好多的阳光。
就她房间里的这些家具,还没维修上漆,先凑合着用吧,好歹有了自己的私人空间了。
文颐的人气旺,旺在了拥护者大多数都是女生。
陆英这么一提,丁薇就猛摇头,摸了摸自己已经起鸡皮疙瘩的胳膊。
……
首都这些年他们该去的地方也都去了,所以国庆节三天假大家哪儿都没去,唯有丁建国和马小霞出去玩了两天,约会吗,理解,丁建平来这儿时间太久,光路上时间就消耗完了,根本就没玩儿的时间,加上他现在研一,比较忙,平日里和秀敏都以书信做往来。
丁薇不想受这样的优待,觉得周围人都在看自己,可这货从来不露面,每次都是他身边的人帮他做事,任凭她磨破了嘴皮子,也没人回应她一声,幸好这饭菜都是自己付钱,他要是把钱给她掏了,她能跟他急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