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吧!我们家老夫人想要紫貂皮毛或者是棕熊皮毛,我还是再到其他家去转转好了。”林风说着就走了出去。
当林风走出门口不远之后,在门口街道上这种人群嘈杂的环境下,林风硬是凭借着他那经过洗髓丹洗筋伐髓之后所拥有的超强的耳力,清晰地听到那个老板在他身后小声地说道:
“这个小伙子穿的这么寒酸,一看就是一个下人,就是不知道是哪家的贵人要,看样子我还真要收购几张紫貂皮毛和棕熊皮毛了……”
当然了林风也知道以后等自己有钱了,自己不能再穿这样的衣服出来了,毕竟办很多的事情还是要打扮的体面一点会更方便。
林风又接连问了两家之后,林风对市面上好的紫貂皮毛和棕熊皮毛有了足够的了解,
毕竟河北道处于北方,所以这里的冬天是很冷的,有钱的人家也会买上好的毛皮预暖不说,无论在那个时代,人与人之间都会攀比的。所以唐朝贞观年间的贵族之间也不例外。
既然现在整个桃源县里好像真的没有自己手里的这种紫貂和棕熊的皮毛,那么林风等一下就可以让啊爹和二叔他们拿着它们来这边买了。
刚刚他也顺便打听到了野兔皮毛每张的价格。基本上这几家店铺的报价都是在二十到二十五文钱一张左右。
所以林风就走到了一个偏僻没人的地方把自己两次从青龙山用吊脚套套到总共五十只的野兔的皮毛卖给了出价最高的那个店铺。
所以林风就从原本身无分文的人,变成了一个有一千二百五十文钱在身的人了。
等收到钱之后,林风找了个机会把钱也收到了随身洞府里去了。
接着他就要去药馆里,把他的熊胆和熊掌给卖出去了,要不然熊掌变质了,那就一文不值了。
所以他把已经加工好的熊胆从随身洞府的百倍空间中取出,用一块麻布轻轻地包着。
同时他也把那四只熊掌也给取了出来。放在竹篮里用荷叶全部盖着之后。接着他就赶着驴车向着原主记忆里有药馆的方向走去。
赶着驴车的林风很快就看到了一家很大的药馆。里面还时不时地飘出一阵阵的草药气味。
林风闻了闻之后,不是很喜欢这个味道,因为他吃过洗髓丹的原因,他的嗅觉也提升了很多。
对普通人还可以勉强接受的味道,对他来说就有点难受了。但是现在他因为想要卖熊胆和熊掌来换银子,所以他不得不进去。
药馆掌柜的远远的就看见林风拿着不少的东西走进到自己的店铺里,所以他急忙走出柜台迎接:“这位公子,你需要点什么?”
林风闻言掏出用麻布包着的熊胆说道:“掌柜的,麻烦你看一下,我的这只熊胆是什么价钱?”
掌柜听到林风的话也不惊讶,因为桃源县那么大,来来往往有不少的人,所以他一年总能收到几个熊胆的,虽然都是黑熊的熊胆。
掌柜接过林风手中的这只熊胆之后,把麻布打开之后就看到手中的这个熊胆比他收到过的黑熊能胆还要大几倍。
所以他震惊地对着林风问道:“你这只熊胆怎么会这么大,而且还是一个铜胆。这应该不是黑熊的熊胆吧!”
“因为黑熊的熊胆不可能有这么大的。难道这是一个棕熊的熊胆,那这只棕熊的体型可不小啊!”
“掌柜的,您真的是好眼力,这确实是一只雄性成年棕熊的熊胆,而且这只棕熊起码超过了一千两百斤。”
“这只棕熊是我独自一人把它给杀死并亲手取出的这颗熊胆,所以假不了。”林风笑着对面前的掌柜又补充了一句。
林风补充这句话是有含义的。那就是震慑住眼前的这个掌柜的。
因为这颗熊胆的价格不便宜,所以免得这个掌柜的起了贪念之后,以为自己好欺负,给自己来一个强买强卖,那就不好了。
虽然自己现在有武功在身,不怕这些事情。但是防范于未然嘛,何必要搞得那么复杂呢?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