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部族已经基本摆脱了茹毛饮血的原始蒙昧色彩,进入了初步的文明社会。有了麻布(虽然数量极少),有了衣服(虽然是草皮裙),有了粗糙的刻在石头上、木头上的象形文字,有了粗略的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组织体系,有了祖先崇拜和鬼神信仰,有了不算先进的粗陶制作技术。
他们已经初步开始定居种植生活,肚子靠种地,打猎靠石器,干仗靠群殴,健康靠随意。
靠老天吃饭,靠血缘凝聚,靠集体生存……
如此一来,这个部族既好对付,也不好对付。
好对付的是,这个部族很落后,王多馀的现代装备与技术,随便拿出来哪一个都能吊打他们。
不好对付的是,他们人多,自己人少,而且短期内一直对自己抱有敌意。
现在自己有一个重要的优势就是神秘感和信息差,自己了解他们多一些,他们了解自己少一些。
但如果将来呢?时间一长,随着接触的增多,他们在逐步习惯自己存在的同时,也会渐渐地消除对自己的恐惧感。
上古人也是智人,他们的学习、观察能力是很强的,谁敢保证未来他们懂得自己所掌握的现代的东西无非就是高级一些、精巧一些,并不是什么会毁天灭地的神器?
等这个部族摸清了自己的底细,知道自己也会流血、也会流汗、也会疲惫,他们是否还会保持对他的神秘感和恐惧感?
等他们对营垒、强弓、货车、强光、大喇叭不再害怕的时候,终有一日会看出他的“外强中干”。
后世的现代社会,独行的白人落到非洲原始部落中间,即使拿着火枪也很容易挂掉,况且大熊氏还是道德观念还未明确建立起来的上古部落,他们可不会懂得怜香惜玉、怜悯战俘。
自己不是鲁滨逊,鲁滨逊只有一个可称之为对手的“星期五”,他的对手可是一群群的。
最危险的是,他手里的武器早晚会磨损,自己的物资早晚会消耗殆尽,自己早晚会衰老、生病、受伤。
王多馀毫不怀疑,等他露出虚弱和破绽的那一天,这些上古部落会像饿狼一样不计代价扑上来。之所以现在不敢,是因为对他的畏惧。
他新收的几个“小弟”,现在都还只是半大孩子,毛都还没长齐,有的还懵懵懂懂的,无法短时间形成战斗力。况且,王多馀也未必对他们完全信任——谁知道这几个孩子中没有那种白眼狼的存在?毕竟这时代可没有基本的道德教育,有的只是弱肉强食、丛林法则。
这时候,他才感慨人力资源的重要性,即使手里有最好的武器和装备,没有众多人口的支撑,自己早晚会完蛋。
简单的说,自己当务之急要做的,就是要赶快收小弟,拥有一群可供自己驱使的相对忠诚的人口。
不能老这么对峙下去了,要让对方学会与自己“共存”,最好成为自己的囊中之物。
毕竟,当今世界的主题是和平与发展(手动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