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凌疑惑地拿起了文件,打开一看,竟然是一份律师函。 律师函上写着,夏父身前立遗嘱,要把所有财产给夏时。 夏时现在要崔凌和夏木归还夏氏所有的企业。 因为曾经崔凌嫁给夏父的时候,不被夏老爷子待见,于是签订了婚前协议,夏氏公司所有的收益都是夏父所有,与崔凌无关。 所以立下的遗嘱,把所有财产给夏时,是可以的。 &n 章节因文字错误正在手打中!,正在修复中,请稍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