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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女配,天生一对[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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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朱歌的故事(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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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儿……”沈空眠轻唤。

这是他们情浓之时他对她的爱称。

他伸出手,想再次拥有她……

朱歌却夺过食篮,离开得头也不回。

“沈空眠,从此,天上地下,永不复见。”

如果你住在扬州,如果你是男人,你就不可能没听过“芳菲楼”。

而说起芳菲楼,每个人都会想到那美丽绝伦的恋瑾年,以及手眼通天却总无一人知道其真实身份的老板。

有人说,这芳菲楼之所以如此手眼通天,是因为步老板其实是当朝丞相的人。更有人说,别说幕后老板,只这恋瑾年和老板的身份,也觉不简单。

然,传说只是传说,饭后谈资消闲可以,却做不得真。

只是,最近人们谈得最多的,却不是她们,而是芳菲楼的朱歌。

那还是在恋瑾年照例半月一次的堂会上。

说也奇怪,这恋瑾年平时高傲架子十足,想单点她一个晚上,难度堪比登天,即便是单独见一面,也不是普通男人敢于想象的。

不过,她却有一个习惯:每月初一都会唱一场堂会,跟每月十五的“良宵夜”呼应。浓墨重彩,亮相人前。只是,隔着远远的戏台。票价倒不贵,也算满足了平民男子们能一睹扬州第一烟花的风采。

不过朱歌自入了芳菲楼就明白了:恋瑾年的这些名堂,不过是老板有意设计。高傲架子,是为了体现花魁的身价,让其奇货可居;而惠泽平民的每月堂会,是为了扩大她的知名度,让一帮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平民远远隔着戏台看着,而他们,事后必定会为了炫耀大肆渲染这恋瑾年的美艳无双……

做青楼这一行,做的其实就是个人心。

男人的心。

却说,那一日,恋瑾年的堂会如期举行,客座上也依然熙熙攘攘人满为患。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

戏台上,杜丽娘为艳丽春光动情吟唱。

戏台下,看客们为曼妙佳人目迷神牵。

一个青衫男子剥着花生,啜着茶,一派悠闲自在。

默数着三二一,估摸时间差不多了,他拿起桌边的毛巾,擦擦手。

“铮”的一声,伴奏的琴弦突然崩断。

场中哗然。

台上的杜丽娘扫一眼琴师,口中却不停,继续唱:“遍青山啼红了杜鹃,那荼蘼外烟丝醉软。那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先?闲凝眄生生燕语明如剪,听呖呖莺声溜的圆……”

处变不惊,不愧是恋瑾年!

只可惜,再处变不惊,没有伴曲的唱段,也终究像没有放盐的菜肴,少了点味道。

这时,箫声幽幽响起,合着杜丽娘的节拍,堪堪是一曲《游园惊梦》。

众人看去,却是那青衫男子手执玉萧,伴歌而吹。

歌声婉转,箫音清绝。

一个在台上不疾不徐,一个在台下不紧不慢。

自然得如弹指落花,行云流水。若非亲见,谁也不相信这是一场突发事件。

一段终了,歌止,曲停。

场中寂然无声。

良久,掌声如雷。

台上的杜丽娘微微欠身,给大家道个万福,然后盈盈退下。

青衫男子放下箫,端起茶杯,喝了口茶,继续剥花生,丝毫不理会场中所有人望向他的目光。

“哐哐哐”,锣鼓声响起,下一段戏上演。

之后,听说芳菲楼老板亲自寻访,签下了他为芳菲楼的乐师。

赐名:朱歌。

这名乐师,不止箫声技艺高超,更是能谱曲作词。

他为芳菲楼的乐妓写了一个系列的新词,传唱不衰。

当然,朱歌之所以为朱歌,更因为她的歌喉!

据说,她唱起歌来,就连路过的鸟儿,都会盘恒不去……

这样一个人,不到两月便足以街知巷闻。不少人去芳菲楼,竟不为找姑娘,而专为一睹朱歌的风采。然而,朱歌偏又不喜见生人,就连为恋瑾年的堂会伴曲,也只在幕后吹箫。隔着厚厚的帘幕,别说真容,连身形都休想看清楚。若座下掌声太热烈,幕布便掀起一角,露出一点青衫,算是答谢。

芳菲楼里,老板捧着一杯普洱,看着外面熙熙攘攘的欢客,对身边男装打扮的朱歌微笑点头:“果然是好样的,我没看错你。”

是没看错。只这三个月来“朱歌”的声名,便为芳菲楼吸引了无数欢客,其价值比恋瑾年已然输不了多少。

“还是老板的睿智。”朱歌早已学会了低眉顺眼,微笑,“多谢老板肯给我这样的机会。”

“哪里,是你自己确实有本事。我倒真没想到你才华如此!在我这芳菲楼,倒真是埋没你了。呵呵,那个沈空眠,也是有眼无珠埋没了你了。”

拨了拨手中的茶杯盖,将杯中的茶叶刮了两刮,老板开口:“朱歌啊,你来这芳菲楼多久了?”

“四个月零八天。”自养伤时算起,是这么多时日了。

老板淡淡一笑:果然度日如年么?竟是每一天数着日子过的。

“你可知我这芳菲楼是什么地方?”老板脸上却是仍旧一副笑容。

朱歌一震,抬头。

没有说话。

“朱歌啊,你听说过来芳菲楼不卖身的姑娘么?”老板低着头刮着手中的茶杯盖,“即便是恋瑾年,也是会择人而卖的。”

朱歌知道:所谓的卖艺不卖身,不过是妈妈们为花魁自抬身价,以待待价而沽而已。

“可是,老板曾答应我,只要我能赚来银子,便可以不卖身的。”朱歌抬头挺胸,一字字道。

如今的她,早已不是以前的软包子,对自己在意的都学会了据理力争。

这是她曾经与老板谈妥的条件。

当时,也是费尽心机才能哄得老板打下这个赌:只要她不卖身都能赚来比其他姑娘多的钱,便可不卖身。

“是啊。可是你赚来的银子可比不上恋瑾年呢。”老板却不抬头,照例看着杯中茶叶。

“可是……”朱歌震惊,“你怎可拿我与恋瑾年相比?她是芳菲楼花魁,早已声名久已在外……”

“既然知道她声名久已在外,就该明白她已赚不了多久的道理。”老板打断她的话,这次抬起了头,却是含笑如春,“朱歌啊,你不卖身都能赚得如此,如果卖身,我相信接替恋瑾年指日可待。到时,这芳菲楼就靠你了。”

“老板!”朱歌痛呼。

“好了,我主意已定,明日便使个手段点破你女儿身份。你先去准备一下。”老板起身,显然已没有再谈的意思,笑眯眯拍拍她的肩膀,“我看好你哦。”

说吧,扬长而去。

只留下朱歌的心,沉到谷底。

“这个丫头,假以时日,一定可以艳冠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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