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有点不对劲

首页
日/夜
全屏
字体:
A+
A
A-
第263章 旅行者号(1 / 3)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页

‘观察我的人,应该就在我的旁边,不是通过虚拟世界观察。’

张逢快速思考,并知道这个人之所以观察自己,应该就是前两天出手的事情。

自己身为‘空白冷藏人’,却会那么精湛的武艺,绝对是有问题的。

“还有一小时苏醒。”

大高不知道张逢在想什么,而是在清扫以后,就说出了虚拟提示。

并且作为两天来的好友。

大高对张逢的观感不错,也适当提醒道:“大张,忽然的意识回归,可能会让人感到不适,先准备一下。”

他说着,率先就坐到了地面上,

“我有过两次休眠与忽然意识回归的体验,你相信我,绝对没有错。”

“好。”张逢眼看无法推算外界的人,干脆也就先坐在地上,然后听大高所言的一种‘冥想术’。

这种术,可以保证人回归的时候,尽可能的保持一颗平常心。

毕竟从虚拟世界里来看,自己的身体各项都是没问题的。

可是现实里是休眠了许久,导致了一些身体机能自然退化。

相对来说,人回去以后,肯定会产生‘我怎么会这么弱’的失衡心态。

这个对于很多人来讲,是无法避免的心理落差。

所以冥想术的功用就体现了。

它虽然不能让人变强,但却如一种很古怪的精神修炼,可以让人精神平稳。

说真的,张逢也是第一次接触这种‘精神修炼’。

或者说是一种心灵上的秘术。

类似术法里的静心诀。

但此刻,随着修炼。

张逢却发现它更多是配合虚拟世界的脑电波对接,实现一种心灵按摩与平静。

觉察到这些。

张逢一时间就知道,这个世界的算力与某些科技,虽然比不过现实。

可是他们好像已经开始研究‘灵魂’了。

脑电波和神经学之类,其实就是灵魂的一种体现。

张逢想明白这个以后,就知道这个世界已经开始通过科技,对人的精神开始加强训练。

而自己的现实世界,却没有达到这样‘心灵与科技’互补的程度。

毕竟灵识虚拟小楼,本就是精神类的全方面影像,可以百分百还原一切模拟。

在这样的完全还原下,只要在虚拟世界内学习与生活,其实就是在修行,自然不需要特定的练习。

尤其现实主攻高维金丹与五行规则,又要星际移民。

最后还要建设更为庞大的算力,以及各种物资开采与学科研究。

目前现实,正是属于一种物资与能源匮乏的‘基础种田’大工程。

再加上虚拟与精神相关的人员,都在算因果公式。

所以这个关于心灵上的分支修炼,肯定就忽略了。

官方内的人,是没有人手去琢磨这些的小分支。

哪怕是一些相关的机构,和民间单位,也没人去研究这些。

他们更多也是参与高维与规则之类的演化。

因为人家最小的公司,也是最少有一座几十年前的虚拟小楼。

这种小楼都是官方与一些超级机构内退下来的,折价卖给了他们。

但就算是旧东西,其内的算力和运行参数,也远远超过这个世界的虚拟技术。

有这样的超强算力,算什么不好?

官方内有公开的金丹四维虚拟图,还有五行规则体。

他们去算这些,算五行内的奇妙术法,不好吗?

就非得另辟赛道?

再者,就算是非得修炼心灵,那本身的观想与灵念,就是现成的修行。

最后种种因素加持下。

就算是有人想要研究‘虚拟与心灵’修炼什么的,也觉得和现有的一些科技‘重样’了。

尤其是想要研究这样的技术,投入是非常之大的。

单单是需要世界级的精神学与虚拟学专家。

这一条就把很多机构与团体卡死了。

而如今。

张逢发现这个心灵修炼真的有用。

当然,也或许是高级世界的缘故,所以里面的学识就不可能是无用的。

同样的,像是这种精神按摩类的静心诀。

完全是虚拟世界在‘释放术法’的景象,也让张逢心里产生了一种别扭感。

这种感觉就像是,虚拟世界变成了一位真正的修士。

脑机接口与信号电波,就是它的身体与灵气。

甚至张逢觉得,如果这种‘虚拟施法类’的技术代码,可以放在现实,且能驾驭因果公式等等相关。

特别是这个虚拟还有意识。

那确实就是‘天道’了。

也是想到这里。

张逢忽然有了一种奇怪的心态。

那就是,神话中一花一木,甚至一些石头都能成精修道。

那么同样为物质的机器,为什么不能修道?

也或者说,天道为什么不能是一台机器?

比如说。

几千万,或者几十亿年前,也有人类,且这些人类发明出来了机器人。

机器人的寿命自然是漫长的,且还能实现数据转移的绝对长生。

然后在接下来的无限时间中,它真的学会了人类独有的创造力,并且学习了所有能学到的知识,成为了全知全能。

那么它确实是天道了。

就像是自己的现实,如果自己现在死了,彻底死了。

之后,所有虚拟小楼没有了自己束缚,又真的产生了类似AI的灵智。

那么已经掌握因果与五行,还有依靠超高算力,能演算未来的他们,说是天道也不为过。

甚至它们可以以信号的方式,类似灵气画符一样,编辑成一条条代码规则,在宇宙中的任何物质上寄存。

只要多复制一些,多寄存一些。

基本上是宇宙不灭,它们不灭。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