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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宋承宪搬家(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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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真的没有一种叫做永远的爱,也没有一种叫做永远的记忆。不管你是否愿意忘记是否愿意再回忆,随着时间的流逝,总会再也记不起,再也想不起。不分性别,不分年龄。正符合了《物种起源》中的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如果执意违背这种自然规律,其后果就只能是第二个李莫愁!俗话说得好: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那棵树叶子落了,就再找一棵树乘凉,干嘛傻冒似地非吊死在那棵树上不可咯?由此可见,金庸大侠他老人家对人性,琢磨得多么透彻。我对他的仰慕之情真是越来越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看来我应该庆幸才对,庆幸我能跟上进化论的脚步,遵循“天下何处无芳草”的真理!

我们如胶似漆脸红心跳面红耳赤,像是吃了几百斤蜂蜜一样打扫收拾完毕后,就已经是下午了。热恋中的男女是不思温饱的,这个我绝对赞成。不过我还不能确定,我们到底是不是在热恋,因为我们只是牵过一次手。而且还是在酒足饭饱,天黑 月高之夜,在很多人面前偷偷摸摸地进行的。他更没有向我表白过,到底是不是咯?其实说实话,选择叶晓枫更好。他不但人 帅品优气贵,有涵养有风度,而且还有很多钱。像这种只能在小说电视剧童话里,才会出现的白马王子,不要多可惜咯!再说他也直接、坦诚地向我表白过。看着窗外想到这些,我便情不自禁地摸着下巴点着头,自言自语道:嗯,得要好好考虑考虑!

宋承宪从后面拍了一下我的肩膀,然后灰头土脸地跳到我前面。我最怕有人在我专注于想一件事的时候做这种举动,所以我攥紧拳头就开始惊叫,像是杀猪一样!宋承宪不好意思地给我道歉,然后就站在一旁憋着气装“笑不露齿”!然后一本正经地邀请我:今晚去我家吧。这就叫做“语不惊人死不休”!我捂着胸部那两个小苹果,退后一步喝问:你想干嘛?宋承宪看到我这样儿,笑,终于露出了齿。然后诡秘地挤眉弄眼地说:当然是那个了......,嗯?然后装成一副色迷迷的样子看着我。我恼羞成怒地想向前甩他一个耳光,但是这个时候手臂跟大脑闹别扭,不听使唤,就只是语无伦次地说:你...你...。

然后他就开始张牙舞爪地向我逼近,我靠到墙上安慰自己:算了,算了,反正他长得还蛮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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