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地的统治方式
英国对殖民地的统治方式与法国、葡萄牙、西班牙、德意志帝国和比利时等殖民国家不同。法、葡、西等国采取直接统治的方式,尽力将殖民地在政治和经济上与宗主国结为一体,大力灌输宗主国的文化与生活方式,以便同化尽可能多的非洲人,或者至少也要使被统治民族对统治民族紧密产生密切的认同感。当地的社会制度和风俗习惯几乎得不到保存,当地语言在教育系统中很少应用。这些政策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使殖民地国家的受教育阶层(通常是当地的上等富有阶层)感到自己的命运与宗主国休戚相关,并摈弃土著生活方式。这种做法导致殖民地人民出现分化,独立后往往不能保持政治上的稳定。
英国在北美独立之后的殖民政策则与之相反,采取“间接统治”的方式,设法令殖民地在政治上与经济上达到自立。在非洲和印度,英国仍保留了许多原有的土邦国(如印度的海得拉巴国、克什米尔国,非洲的布干达王国、巴苏陀兰王国、桑给巴尔苏丹国,中东及东南亚的一些酋长国和苏丹国)。在被划为英皇直辖殖民地的地区,也保留了原有的部落、乡村等行政机构(比较极端的例子是,英国征服德兰士瓦和奥兰治自由邦之后,保留了两国原来实行的种族隔离制度,以作为对两国原来的布尔人统治集团的让步),并任用当地人为次级地方官员。当地的语言和文化也得以保留和传授。有观点认为,与法葡等国的统治方式相比,英国的统治方法无疑更加有利于长久保持对殖民地的控制,并使其在独立之后仍愿意与英国保持政治和经济上的联系。
值得注意的是两个从未实现的殖民地体系——日本的“大东亚共荣圈”与纳粹德国的殖民地管理方式。两者有别于传统的殖民地统治方式。在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理论中,所谓“大东亚共荣圈”将日本、华北与满州国作为“凝结不散的核心”,以东京为其中心,在其四周围绕着一群卫星国家、附属国、保护国和殖民地,会有一些属国被日本用特殊的政治和经济协定束缚手足,其安全受日本的“保护”,其外交政策受日本的指挥,如泰国和越南。日本这种体系为现代殖民地制度与古代封建关系的混合物:日本成为各附庸国的主人,各属国将贡献物品与服务,而日本以其陆海军“保护”它们。这个“大东亚”当然不仅是一个政治的联合帝国,并且是一个“共荣圈”,即一个经济配成整体的区域,其物源的开发与使用受日本人的支配,并为日本人谋利益。纳粹的殖民地问题专家则宣称,在纳粹德国殖民地制度下,德国统治者只是当地各部族与各组织所构成的等级体系中的最高一层,德国总督只是各酋长与小酋长的行政金字塔体系之顶端而已。纳粹德国将来决不强迫土著人民信仰基督教,也绝不向其宣讲非洲人与欧洲人是平等的。德国将不许非洲人在任何理由下离开殖民地而到欧洲去。土著不得成为德国公民。德国的种族法律将施行于各殖民地。土著学校不得讲授任何“欧洲事件”,否则当地人会“视欧洲为文化发展的最高峰,而丧失他们对于自己能力的自信心”。土著不得入高级学校与大学受教育,德国将专为土著设立特种剧院,电影场,及其他游戏与娱乐场所。显然这两种统治方式仍不过是传统的殖民地统治方式的变种而已。
前宗主国对原殖民地的援助
20世纪50年代非洲和亚洲的殖民地广泛独立后,一些宗主国对原殖民地进行了广泛的援助。援助的内容既包括经济上的,也包括政治、文化、军事等领域的合作。
经济援助是宗主国援助的最主要形式,包括直接的经济援助、以及贷款、投资等形式的财政援助。以法国对非洲前法属殖民地国家的援助为例,1997年和1998年,法国向刚果提供了2.42亿和2060万美元,分别占当年刚果外援总额的90%和31.9%。1998年法国对多哥的援助达149亿非洲法郎。比利时对刚果民主共和国的财政援助在1999年为2280万欧元,至2002年为4440万欧元。此外,前宗主国通常还与原殖民地国家签署技术、军事、文化等合作协定,为这些国家提供留学生奖学金,派遣技术专家,提供军事顾问和武器。
殖民地定义的争议
与本国原有领地相连的、但是具有不同的种族和文化的新征服地区是否可以被算作殖民地,一直是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历史上俄国对中亚、西伯利亚和北美洲的殖民,美国的西进运动,条顿骑士团对东欧的殖民,以及古代中国某些朝代对中原周边地区(如岭南、百越、中亚、蒙古和西藏)的征服,都具有征服殖民地的性质。一些历史学家也将这些对新领地的征服算作殖民运动。但也有一些历史学家认为,这些地区被征服后经过一定时间的演变,成为与宗主国其他行政区划地位相等的新省份(或州),并采纳了宗主国的语言、文化、意识形态,因此不应该算作殖民地。
一种折中的看法是,将征服行动本身看做是殖民行为,但被征服地区作为与宗主国其他政治实体(如省、州)地位相同的实体加入宗主国、其居民享有与宗主国公民完全平等的政治权利后,该地区作为殖民地的时期即告结束。以美国历史为例,即从西部新领土归美国统治时开始,到该领土作为州加入合众国的那段时期为止,这段时期可以算是该地区的殖民地时期(例如1867-1959年的阿拉斯加)。历史上中国周边国家对中国的藩属关系也不同于殖民地与宗主国的关系,因为这些国家政治上实行内部自主,经济和军事也完全独立。事实上这种关系有些类似于神圣罗马帝国早期的德意志诸邦与帝国皇帝、以及宗教改革之前欧洲各国对罗马教廷的臣服关系。
第二个具有争议的问题是海外领地与殖民地的区别。一些面积很小、原为荒凉无人地区的殖民地(大多是海岛),其居民为宗主国移民,享有完全、充分的政治权利,与宗主国具有相同的文化,对宗主国有认同感,或者由于太过荒凉而无常住人口,这样的地区不能够算做殖民地。具体来说,比如英国的福克兰群岛、圣赫勒拿岛、特里斯坦-达库尼亚岛,以及挪威的布韦岛。法国的一些海外省虽然人种与法国本土不同,但对法兰西文化也有很强的认同感,并且不愿独立。
与之相反,如果一个殖民地被列为“海外领地”或“海外省”,但其居民因肤色、种族、信仰等原因不能享有与宗主国公民完全平等的政治权利,则该地区仍被作为殖民地看待。这方面最著名的例子就是1950年代葡萄牙宣布安哥拉、莫桑比克等非洲殖民地为“海外省”后,由于当地的黑人无法享有完全的公民权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不承认这些地区为非殖民地地区。同样的例子是,1965年11月11日伊恩·史密斯宣布罗得西亚(今津巴布韦)独立后,由于国内的黑人政治地位仍与独立之前相同,因此除南非和葡萄牙等少数国家之外,包括英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均不承认罗得西亚为独立国家,英国还提出了被称为“NIBMAR”的原则,即“(实现)非洲人的多数统治之前没有真正的独立”(NoIndependenceBeforeMajorityAfricanRule)
作为参照标准,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列出的“非自治领土”名单中,只列入了存在着土著争取独立运动的新喀里多尼亚,而将瓜德罗普、马提尼克、法属圭亚那等法国海外省排除在外。波多黎各和格陵兰由于获得了高度内部自治,也未被加入该名单。
各国对南极洲均不能提出领土要求或宣布其为殖民地。
现存的殖民地和海外领地
英国
内部自治的海外领地:安圭拉、百慕大、开曼群岛
无自治权的海外领地:英属印度洋领地、英属维尔京群岛、直布罗陀、蒙特塞拉特、皮特凯恩群岛、圣赫勒拿、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
殖民地:福克兰群岛、南乔治亚岛和南桑威奇群岛
海外领地:塞浦路斯英属基地区
已归还的殖民地:香港
法国
海外省:马提尼克、瓜德罗普、法属圭亚那、留尼汪
海外地方行政区: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群岛、瓦利斯和富图纳群岛
海外行政实体:马约特
海外国土:法属波利尼西亚
特殊地位的地方实体:新喀里多尼亚
海外领地:法属南方和南极领地
荷兰
内部自治领地:阿鲁巴、荷属安的列斯
已归还的殖民地:台湾
丹麦
自治地区:法罗群岛
内部自治地区:格陵兰
挪威
南极领地:布韦岛
西班牙
海外省:加那利群岛
海外领土:休达、梅利利亚
葡萄牙
海外省:马德拉群岛、亚速尔群岛
已归还的殖民地:澳门
美国
自由联邦:波多黎各、北马里亚纳群岛
无建制自治领地:关岛
殖民:美属萨摩亚、美属维尔京群岛
澳大利亚
海外领地:圣诞岛、诺福克岛、麦夸里岛、赫德岛、科科斯群岛
新西兰
完全的内部自治领地:库克群岛
内部自治领地:纽埃岛、托克劳群岛
联合国非殖民化委员会公布的“非自治领土”名单
非洲
西撒哈拉
欧洲
直布罗陀(英)
大西洋地区
安圭拉(英)
百慕大
英属维尔京群岛
福克兰群岛(包括南乔治亚岛)(英)
开曼群岛(英)
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英)
蒙特塞拉特(英)
圣赫勒拿(包括戈夫岛、特里斯坦-达库尼亚岛、阿森松岛)(英)
太平洋地区
美属萨摩亚
关岛(美)
新喀里多尼亚(法)
皮特凯恩群岛(英)
托克劳群岛(新西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