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5:从良

随风飘 为博红颜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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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从良

致远肚子痛得很厉害。琴咯咯地笑,一边数:“一、二、三……”

“三”字还没有说完,致远已经跳起来开始跑,向茅房飞跑。

跑得居然比来时还快。

从茅房出来,致远几乎要虚脱。

一个刚刚从地里刨出来的烤红薯怎么能经得起上吐下泻?他肚子空得几乎可以吃下一头牛。

先教训一下那丫头再说,尽管致远自己都怀疑现在有没有力气。

琴已经不见了,小桥流水旁、一丛竹篱下,坐着的是上次与琴在一起的二十来岁的年青人,原来烤红薯的地方居然烤着一头已熟透的烤乳牛。

“我姓余,排行七,别人都叫我余七。”年青人满脸含笑:“你别生气,琴一向是这么顽皮。”

余七也是一脸无奈:“她实在是没有别的什么事情做。”

“你是余七?”致远很惊奇又很高兴:“是不是快剑余七?”

“正是在下。”

余七据说是东部大陆上年青一代中使剑最快的人。

他从拨剑到剑刺入人咽喉的速度,跟一个人想眨眼睛,眼皮刚刚想动的时间差不多。

当世最著名的铸剑大师之一的卞三剑,中年时候羽扇冠巾、雄资英发,深谙剑的精髓全在一个快字,因而铸就了一把叫“电”的名剑。

他的意思是希望这柄剑象闪电一样快。

现在,这把剑就随随便便挂在余七的腰间。

“我向你保证,这头烤乳牛绝对没有问题,”余七用刀割下一块牛肉塞进自己的嘴里:“你吃了一定不会后悔。”

“我当然想信你,我不能不信一位剑客,”致远看着余七真诚的眼神,拍了拍余七的肩膀:“况且,我现在饿得可以吃下一头牛。”

琴的歌声又从远处飘来,由远而近,歌声中,琴提着一个菜篮,一路笑吟吟地走过来。

篮子里装着一盆红薯稀饭,还有两牒 雅致的泡菜。

“我是来给你赔罪的,”琴的表情怎么看连一点道歉的意思也没有:“这些红薯稀饭和泡菜很适合喝醉酒的人。”

自从琴来以后,余七的眼睛就一直在琴身上,再也舍不得离开。

“我当然要吃,”致远苦笑:“就是你在里面放了毒药,我也只好吃了。”

一个宿醉末醒的人,没有什么比一碗稀饭和一喋泡菜更吸引人的了。

致远一口气吃了五碗稀饭,所有的泡菜,在开始割牛肉的时候,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怎么没有酒?”

琴的眼睛立刻瞪得特别大:“你还能喝酒?”

“吃烤乳牛怎么能没有酒,岂不是曝珍天物?”致远叹口气:“信不信我比你们都能喝?”

琴和余七均是一脸不相信的样子。

致远悠然道:“既然你们出了这么好的下酒菜,那么,我就请你们喝酒,保证不醉不归。”

――“而且,我也恰好没有别的事情做。”

阿黄的酒馆今天生意非常的好。

几张简陋的长凳上闹哄哄的坐了不少人。

当致远、余七和琴抬着一头已熟透的烤乳牛浩浩荡荡走进来的时候,所有的喧哗一下子静了下来。

他们都在看着琴。

这些人都是些佣工、佃农、苦力,都是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人,他们中的许多人也许一辈子都没有近距离见到过象琴小姐这样健康而美丽的女人。

更令这些人吃惊的是,这位小姐一走进这间四面透风的酒馆就喊:“快拿一坛酒来!”

其实,就连瞎子都看得出来,琴根本不是他们这一阶层的人,单是琴头上插的那支缀满钻石、珠宝的发夹,就可以买下整条街。

“老板,”琴又大大咧咧在喊:“把牛肉切两盘端上来,剩下的分给大家一起吃。”

大家哄然叫好,都很高兴。

致远也很高兴,他发现自己很喜欢余七和琴这一类年青人,他们不仅自己快乐,也懂得把快乐分享给大家,他们都和致远的性恪很象。

酒很快就上来了。

阿黄卖的是一种又苦又涩又烈的酒,琴先满满地倒了一碗,说一声先干为敬,一仰头咕咚咕咚就喝了下去,竟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今天怎么啦,”致远故意叹了口气:“这年头好象猪也特别能喝。”

琴嘴一撅:“你才是猪,大懒猪!”

“这不叫喝酒,这叫牛饮!”

“是牛又怎么样?你不一样很能喝吗?”

看着琴和致远斗嘴,看着琴的一笑一颦,余七似乎有些痴了。

喝酒实在是一件非常浪费时间的事情。

特别是三个酒量非常好的人凑在一起喝酒的时候。

从正午到下午,从阳光明媚到日近黄昏,谁也没有倒下。女人自带三分酒,看着琴越来越亮的眼睛,致远算是真信了这句话。

余七和琴不断地交换着热恋中的情人特有的眼神,许多不敢说的话,不敢做的神态,随着酒后越来越明显了。

琴一脸的灿烂,余七一脸的喜欢。

看着这一对青春年少,致远不由想起了朱珍,想起朱珍在自己身下的婉转呻吟的情景,她还好吗?她在哪里?致远坚信自己一定能够找到她。

致远也有过几个女人,也有过刻骨铭心的初恋,可那些已成往事,时间会冲谈一切。

致远忽然发现在这里自己是个多余的人。

他起身向两人告别,而两人也一点挽留的意思也没有,好象觉得他早就该走了。

外面,已是华灯初上。

致远一踏上长街,转过一个街角,就感到一阵肃然的杀气!

日已近暮秋,气候渐凉。

工作了一天的人们,晚饭后纷纷涌上街头,散散步,逗逗小孩,恢复一天的疲劳,享受这短暂的欢乐。

街上的人很多,川流不息、来来往往。晚上还在营业的杂货铺、百货铺、胭脂铺、绸锻铺家家门庭若市。

在不起眼的街角,躺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叫化子。说是叫化子,脸却白白胖胖,人也又白又嫩,那象饿过饭的面黄肌瘦的叫化子?

叫化子对面一个胭脂铺里,一个年青的和尚正在化缘,这和尚头上居然还有一撮黄毛。说是和尚,一双色迷迷的眼睛一尽往买胭脂的姑娘身上嫖,他是不是想把这些姑娘都化缘回去?

胭脂铺旁边,和记药铺前面转角处,摆着两张简陋的桌子,几条长凳,一个火炉,一锅热汤――这是一个卖汤圆的小摊,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头,正在煮汤圆。

老头一脸的沧桑,看样子离坟墓已经不远了。

他动作虽然缓慢,手却很稳,倒汤的时候一不小心溅了几滴,一双稳定的手怎么会溅汤?难道这手不是卖汤圆的,而是拿兵器的?

叫化子、和尚、老头是昨天才来的,怡养财大总管花重金请来的,他们是“五口会”一流的杀手。

“五口会”是近百年来东部大陆上最有名最成功最可怕最低调的杀手组织,它成功的最大秘诀就在于低调,其内部组织极其严密,它的价格也是最高的――当然,如果你出得起钱,它可以替你杀任何人。

卖汤圆的老头就是大哥,名叫黄历,他的任务就是致远从他身边走过的时候,抽空子把一锅又滚又烫的汤圆泼向致远。

叫化子是老二黄毛病,他的毛病主要就是好色――杀人上可是一点毛病也没有。他的任务就是在街角截住致远的退路。

那个最年轻、最不老实的和尚是老三,因头上一撮黄毛,人称一点黄,他是三兄弟里面用剑最刁狠最毒辣的――他的任务就是在致远被一锅又滚又烫的汤圆淋得手忙脚乱的时候,喂致远一剑。

他们三人自出道以来,成功十九次,从末失过手,如此高的成功率,除了他们严密的配合外,还与他们精确的计算有关。

他们已经算过,街角到和记药铺一共五步,和记药铺到汤圆摊二步半,汤圆摊到街角也就只有二步半,这二步半就是致远最后所能走的路。

街上的行人很多,人群也是一种很好的掩护,退路已经准备好――致远一中剑,立刻会有一辆车驶来,狼山司马兄弟就在车上。

狼山司马兄弟并不是几兄弟,而是一个人,姓司马,名兄弟。他最擅长的就是追踪、掩护、逃跑。他的任务就是在混乱中将几人接走。

他们为这个计划取名为“毒蛇行动。”因为他们实在想不出还有比毒蛇一样更完美更可怕的计划。

仿佛一种动物的本能,一转过街角,致远就察觉到了危险。

这是一种在长期的、无数次的生死关头,磨练出的一种动物的本能、一种求生的本能、一种与死神擦肩而过的本能。

只是他明白自己现在很虚弱,一个人如果一日一夜粒米未进、宿醉末醒后又被一个烤红薯弄得上吐下泻,然后又喝了许多又苦又涩又烈的酒,他能不虚弱吗?

致远清楚,他现在的体能、判断都是最低潮的时候。

可是,致远并没有退缩,也没有往回走。

因为,从他转过街角的那一刻起,他就已没有退路!

隔一条街,在“兆园”的阁楼上,透过垂下的竹帘,怡养财大总管用一种从旱地贸易交换来的,叫“望远镜”的东西,静静地远望着长街发生的一切。

这是一个很好的角度,从这个角度远望,对面长街一览无遗。

“五口会”这三个杀手就是怡养财大总管花了二千两银子请来的,他用这二千两银子买致远从此消失――尽管他知道致远绝对不止值二千两银子――可是,能替“怡和钱庄”省一点,他一定会省一点。

他一向认为,一个人如果死了,那才真的一文不值。

黄历已经开始出手。

他们之所以选择街角的“和记药铺”摆汤圆摊是很有道理的。他们一天前才赶到这里,准备的时间很仓促,伪装不足,老东部大陆是很容易看出破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