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5章 停用争议记录不等于撤回异议

连线画面亮起,平台先核验了答复人员的身份及授权范围。

“以下答复代表公司,仅针对三份异议,不构成对历史文件的最终认定。”

顾宁问:“核查结束前,业务部门还能不能按这三份记录决定合作?”

“公司可以受理异议,启动检索。但三位应停止传播未经核实的材料,现有合同仍须履行。”

“使用问题呢?”

“目前没有足够依据否定原记录。”

苏禾握住了笔。

倒计时越过十八分钟。

平台负责人说明,公司是否采取临时措施,只能由公司决定。技术台也给出了答复:剩余时间不足以完成历史附件检索。

苏禾开口:“先把评估里那句‘公众形象不稳定’去掉。”

顾宁转向她:“原版本要留。覆盖以后,还得证明当初写过什么。”

“我不是要销毁证据。”

苏禾将评估页朝业务展示屏推了推。

“档案里登记异议,项目组收到的还是这句评价,有什么用?”

顾宁在诉求旁补了一行。

“标注必须跟着业务人员能看到的内容走。”

苏禾看过,松开了笔。

顾宁请平台重新显示留存结论。授权依据一栏仍然空缺。随后,记录员复述了公司要求限制传播的理由。

“你们要求外面的人不要把未核验材料当定论,这一点可以执行。”

顾宁指了指那份评估。

“公司内部,也请用同样的标准。”

答复人员说:“登记异议不代表原有记录错误。”

“所以保留原件。现在谈的是使用,不是销毁,更不是先判谁负责。”

沈砚抬手:“平台也应执行披露限制。纸档上的完整审批文字,没有经过核实。”

工作人员暂停切屏,重新核对展示范围。

纸档特写被撤下。主屏只保留文件编号、字段差异和来源说明。连苏禾刚才翻开的页面,也重新做了遮挡。

这次核对耗去了两分钟。

顾宁等工作人员确认完毕,才继续说:“本轮名单不增加,无关合同信息不展示。三个问题分开答:异议收不收,核查期间怎么用,最后谁负责。”

她把笔停在第二项。

“第一项你们答了。第三项可以等证据。现在请答这一项。”

连线端短暂静音。

再次接通时,对方换了措辞。

“公司同意添加争议标注,核查期间,不再单独依据三份记录新增不利合作判断。原有决定及现行合同安排不变。”

苏禾抬头:“已经开始、还没出结果的审核,算原有决定吗?”

“具体业务进度需要核实。”

“那就把它写进去。”

她没有去看顾宁。

“我以前没拿到的机会,不会因为今天加了一行字就回来。至少从受理异议开始,谁调过、给过谁,得留下记录。”

林鹿也出声:“我的页面按刚才确认的范围处理。复核需要其他材料,可以单独联系我,不能直接把完整合同公开。”

平台分别登记,没有合并成一份共同授权。

公司答复人员说:“对外发送的资料无法保证即时收回。补充说明也涉及合作方沟通,甚至可能产生索赔。我们不能承诺所有项目暂停。”

顾宁应道:“没要求暂停所有项目。未完成的审核收到补充通知,争议内容不能仍被当成核实过的事实。其他依据,请另列。”

几次文字往返后,一份草稿进入平台窗口。

前面列着临时措施,末尾却多了一栏。

【当事人确认:本次事项处理完毕。】

顾宁没有拿笔。

她让工作人员将异议书的请求页与草稿并列。

“授权依据提供了吗?”

“仍在检索。”

“修改经过核清了吗?”

“这不是今天能够完成的。”

“那这一栏确认的是什么?”

对方解释:“是本次沟通及临时处理,不是要求三位放弃其他权利。”

“请写成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