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一定要杀了刘志兰一家呢?不知道王老哥会怎么做?张明天直视着王自强说道。
王自强听到这句两眼精光一闪,也直视着张明天说道,那么我回放下我们往日的情谊,亲手逮捕你!王自强郑重且严肃地说。
如果是这样,你还抓吗?张明天说着释放出强大的威压,王自强的骨骼开始发出令人牙酸的声音了,不一会儿,王自强的冷汗就下来了。
你有这样的实力,确实不怕我们这些做警察的。但是你如果杀了人,除非我死否则我不会坐视不理的!王自强已经知道张明天现在并非吴下阿蒙,不要说对付刘志兰,就算是自己也是分分钟被捏死。
哈哈哈哈!不愧是王自强!我果然没有看错你王老哥!我跟刘志兰如果只是私仇也就罢了!记住你今天说的话,当一个好警察!不过像刘志兰这样的人渣,天不收我收!
张明天说完人就不见了,只留下一叠资料。
王自强随手翻了翻,顿时青筋暴起,刘志兰这一家混蛋!资料上全是刘志兰一家的犯罪资料或者说是犯罪证据更合适些。
刘志兰利用在光太银行的职权之便,直接拿了投资人的钱放高利贷,这样的无本生意也就罢了,为了抢夺高利贷市场,先通过较低的利息挤兑较小几家的小头目,反正她不用自己出钱。本来刘志兰是没有这样的权力的,只不过当时的行长欠了刘志兰某个远房亲戚的一个人情,就答应了这一次。反正数目也不大,想不到刘志兰利用这一笔捞到第一桶金之后勾结相关政府人员,结果越做越大。
自古民不与官斗,特别是刁民,这些放高利贷的可不就刁民?这些刁民一向都是欺软怕硬的,看到人家刘志兰有政府在暗中撑腰,说不得只能分她一杯羹了。
后来通过几次合并跟谈判,刘志兰居然最大的两家头家谈成了三分天下的局面。不过这个局面维持了并不久。一年之后。另外两家的头家均死于非命,这种事情根本就不要查,只要看最大的得利者是谁就可以了,无疑就是刘志兰一家。果然两家头家头七都还没有过呢。刘志兰已经开展轰轰烈烈的大清扫运动了。把两家的地盘全数接收了过来。
事情到这边已经可以告一段落了,比较江湖上死个个把人是很正常的。但是江湖有江湖的规矩,祸不及妻儿,虽说江湖中人快意恩仇对于规矩看得没有那么重,但是底线大家还是要遵守的,这个就是大家广义上界定善与恶的标准。换句话说,你可以在大家默认的一个范围内作恶,但是超过了这个范围大家就会觉得你过了,一旦你过界了,那就会引起公愤。你做事过界有时候就跟你混地盘一样。踩过界。那是很令人反感的。所以一般混黑道的对于界限还是看得比较重的。因为是个人就怕死,特别是混的越好的人越怕,但是丧心病狂的刘志兰一家竟对另外两家发出了灭门令。说是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照片上那两家头家的家人死状甚是恐怖,王自强受过心理极限训练的都觉得有种恶心翻涌而上。
这种惨状,有种让王自强参观南京大屠杀纪念馆的感觉。王自强知道刘志兰家族这样做无非就是杀鸡儆猴而已。但是刘志兰却不知道他们一家引起了公愤,表面上大家还是对刘志兰一家客客气气的,但是一旦出现了给他们致命一击的机会时,那么到时候大家绝对会痛打落水狗的。不过呢,在刘志兰势力正强时,却没有人出来牵这个头了。所以说锦上添花的事情,大家都会做。也很愿意做,因为不费工而且很讨喜,雪中送炭的事情就很少有人做了。原因很简单,雪中送炭如果送得不好是会被冻死的,就算冻不死,长了冻疮那也很烦人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