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我呸!狗领导!

萧贺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狼!”

狼,是白山黑水最常见的掠食动物,也是最可怕的野兽。

因为它们群居,经常几只、十几只、几十只一起活动、捕猎。

对手里只有威力较小、速度很慢的单发猎枪的猎户,狼群超过三头以上,就会构成很大威胁。超过五头,只能掉头就跑。十头以上,只能祈求老天爷开恩。

萧贺前几次上山,都没碰到狼群。

上得山多终遇虎,这就狭路相逢了。

“你这牲口,很有灵性啊。这么远都能察觉到危险?”

萧贺看了一眼大走骡。

这大走骡,傲娇打着响鼻,仿佛说夸我夸我快夸我。

萧贺笑了笑。

他正寻摸买一头大走骡,生产队这头,不光力气大,走得快,还自带狗鼻子,气味预警,不就很合适?

求远不如求近。

回头找红叔儿商量商量,怎么买下这头骡子。

“不能让这群畜生,祸害我的野猪!”

萧贺攥紧手中猎枪。

他中午要卖肉,广播都出去了,要是拿不回肉去,且不说丢面儿,关键是砸了牌子。赶山卖肉的生意就没法做了。

这年头,人无信不立。

萧贺平复一下紧张的心情,又拿起望远镜,仔细分析起来。

“一、二、三···”

“这群狼,光目测到的数量,就有八头之多。”

“应该是被野猪血腥气吸引来的。”

“哪怕我用厚木板+土堆,把死猪深埋起来,都被它们嗅到了气息。狼鼻子,太灵了。”

萧贺一拳砸在树上。

他已经采取了预防措施,但在狼的恐怖天赋前,还是功亏一篑。

收拾心情,萧贺冷静下来。

“懊悔没用。”

“摆在我眼前的,只有两条路。”

“要么,跟他们干!打跑狼群!”

“要么,趁着没被发现,牵着骡子灰溜溜回去,把8头野猪拱手让出。”

“怎么选?”

萧贺攥紧拳头。

让?

不甘心!

牌子砸了,以后赶山举步维艰。

干?

很危险!

这可是整整八头饥肠辘辘的东北狼。

东北狼长途奔袭时速,能达到惊人的30公里,短距离冲刺甚至能到60公里!

后世小说、短视频里,主人公拿着一把老猎枪,就敢挑战上百只的狼群,大杀四方,把狼当猪打,在现实中根本是找死!

很多时候,猎户只有开一枪的机会,就会被狼冲到面前。

就算经验丰富的老猎手,单人拿猎枪,遭遇六只以上的狼群,生死五五开。

一旦有狼绕后,大概率出事。

受伤,大概率事件。

死亡,很有可能。

在这年代落后的医疗条件下,受伤基本等于残废,约等于死亡。

萧贺不得不谨慎,再谨慎。

萧贺第三次举起望远镜,仔细观察敌情。

狼群狂躁地窜上窜下,在深坑里疯狂刨着。

饥肠辘辘的它们被深埋土下的野猪血腥气吸引,狂暴地刨着土,试图将木板和冻土刨开,叼出野猪尸体大快朵颐。

“没有狼王?”

萧贺目光一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