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贺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狼!”
狼,是白山黑水最常见的掠食动物,也是最可怕的野兽。
因为它们群居,经常几只、十几只、几十只一起活动、捕猎。
对手里只有威力较小、速度很慢的单发猎枪的猎户,狼群超过三头以上,就会构成很大威胁。超过五头,只能掉头就跑。十头以上,只能祈求老天爷开恩。
萧贺前几次上山,都没碰到狼群。
上得山多终遇虎,这就狭路相逢了。
“你这牲口,很有灵性啊。这么远都能察觉到危险?”
萧贺看了一眼大走骡。
这大走骡,傲娇打着响鼻,仿佛说夸我夸我快夸我。
萧贺笑了笑。
他正寻摸买一头大走骡,生产队这头,不光力气大,走得快,还自带狗鼻子,气味预警,不就很合适?
求远不如求近。
回头找红叔儿商量商量,怎么买下这头骡子。
“不能让这群畜生,祸害我的野猪!”
萧贺攥紧手中猎枪。
他中午要卖肉,广播都出去了,要是拿不回肉去,且不说丢面儿,关键是砸了牌子。赶山卖肉的生意就没法做了。
这年头,人无信不立。
萧贺平复一下紧张的心情,又拿起望远镜,仔细分析起来。
“一、二、三···”
“这群狼,光目测到的数量,就有八头之多。”
“应该是被野猪血腥气吸引来的。”
“哪怕我用厚木板+土堆,把死猪深埋起来,都被它们嗅到了气息。狼鼻子,太灵了。”
萧贺一拳砸在树上。
他已经采取了预防措施,但在狼的恐怖天赋前,还是功亏一篑。
收拾心情,萧贺冷静下来。
“懊悔没用。”
“摆在我眼前的,只有两条路。”
“要么,跟他们干!打跑狼群!”
“要么,趁着没被发现,牵着骡子灰溜溜回去,把8头野猪拱手让出。”
“怎么选?”
萧贺攥紧拳头。
让?
不甘心!
牌子砸了,以后赶山举步维艰。
干?
很危险!
这可是整整八头饥肠辘辘的东北狼。
东北狼长途奔袭时速,能达到惊人的30公里,短距离冲刺甚至能到60公里!
后世小说、短视频里,主人公拿着一把老猎枪,就敢挑战上百只的狼群,大杀四方,把狼当猪打,在现实中根本是找死!
很多时候,猎户只有开一枪的机会,就会被狼冲到面前。
就算经验丰富的老猎手,单人拿猎枪,遭遇六只以上的狼群,生死五五开。
一旦有狼绕后,大概率出事。
受伤,大概率事件。
死亡,很有可能。
在这年代落后的医疗条件下,受伤基本等于残废,约等于死亡。
萧贺不得不谨慎,再谨慎。
萧贺第三次举起望远镜,仔细观察敌情。
狼群狂躁地窜上窜下,在深坑里疯狂刨着。
饥肠辘辘的它们被深埋土下的野猪血腥气吸引,狂暴地刨着土,试图将木板和冻土刨开,叼出野猪尸体大快朵颐。
“没有狼王?”
萧贺目光一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