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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乃食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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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走的童遥(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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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决定和他见第二次面。

第二次约会的流程是这样滴:我们一起坐公交车去吃馆子,然后散了会步,接着他送我回家。

我没怎么记清叶好说了什么,我只察觉到,我的钱包瘪了。

我开始仔细回忆。

中午叶好来接我时,提议坐公交车去馆子。

节俭是好美德,我同意。

但在上公交车时,他摸摸钱包,说没带零钱。

我刚好有,就付了。

之后来到馆子里,吃饱喝足后,他又拍拍裤子,说钱包刚才在公交车上被偷了。

我立即表示同情,当即拿出钱包,付了账。

再然后,我们散步回家,路过超市时,我让他陪我进去买包方便面。

谁知,叶好居然在我选方便面时,自顾自拿了一车的东西。

当然,最后是我这个钱包没丢的人付账。

而叶好,提着两大包由我付账的东西,挥挥手,回自己家了。

这……有些蹊跷了。

难道,我遇见吃白食的了?

刚冒出这个想法,我就开始下死劲地唾弃自己。

寒食色,你以为每个人都像你这么爱财如命呢?

接下来,我和叶好开始了第三次的约会。

回家时,我终于确定--个背时的仙人板板,果然遇见吃白食的了!

在这次的约会中,叶好居然骑了一辆老旧得稍微碰碰就会散架的自行车来接我。

我咬咬牙,豁出去,上了。

迎着马路上灰扑扑的风,迎着路人好奇的目光,我慷慨就义。

来到馆子中后,要了菜,我开始细嚼慢咽,并打定主意,这次死都不会掏钱。

但是,这个叶好,心才叫毒啊!

吃到半途,他道声抱歉,说是去洗手间。

但这么一去,就如黄鹤一般,不复返了。

只打来个电话,说是公司临时有事,先走了,下次再联络。

我只能咬碎牙齿,付账。

我那一颗小心肝,拧巴得紧紧的。

我靠,想不到我寒食色活了这么些年,居然遇到对手了!

人家养的是小白脸,我养的居然是宽屏纯平脸。

这么一想,我瞬间像是打了鸡血混合鸭血最后混合毛血旺一样的激动。

我决定,我要和叶好斗个天昏地暗,斗个你死我活,斗个寡廉鲜耻,斗个男盗女娼。

第四次约会,我事先就表明,我没带钱包。

然后,叶好笑笑,说今天我们吃点风味小吃。

他带着脚踏七寸高跟鞋的我,走了十条街,终于来到了一家酸辣粉铺子前,要了两碗酸辣粉。

不过是一块五一碗的酸辣粉,他硬逼着老板加了三大勺的蚕豆,还将桌上的餐巾纸偷拿了一整盒。

可怜的老板,心疼得老泪纵横。

但我吃得才叫一个。

虽然只是便宜的酸辣粉,但是,我至少吃回来了!

这一仗,我胜利。

我和叶好就这么交往了。

我们之间,完全没有感情,每天思量的就是如何斗智斗法,在约会时,能不出钱,最大限度地占到对方的便宜。

我们的约会地点多在超市的试吃区,免费吃到饱。

到最后,超市的保安看见我们,立即低下头,向着对讲机道:“各单位注意,目标人物出现,目标人物出现,赶紧收摊,赶紧收摊!”

而试吃区的那些职员,马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食物藏好,只要我们不走,他们就不摆开。

我敢说,本拉登来,他们都不会这么严阵以待。

每次约会完毕,叶好都会送我回家,而我则会站在阳台上,“脉脉含情”地目送着他离开,而嘴中却咬牙切齿地发着誓:“叶吝啬,明天,我一定要让你出血!!!!!!!!!!!!!!!!!!!!”

而等叶好离开后,我看着小区的绿化地,忽然之间,心中会出现一种空落。

每次,我都会想起一个场景。

当我和盛悠杰分手后,童遥来接我去看飙车的那天晚上。

他就站在下面,抬头看着我。

柔柔的灯光下,眉目分明。

我这才回忆起,那时,他的眼神中,是淡淡的缱绻。

只是,他已经离开了。

毫无归期地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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