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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超凶的(快穿)+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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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吓人了。

太狠了。

就连谭玉一个女的,都觉得身上酸酸的。

“银子没了,我们回去吧。”

那将军回头对那些军士说。

然后,转身离开。

“得,这青楼又逛不成了。”

所有军士垂眉耷眼,小声嘀咕。

但并不敢有丝毫违背,只能跟在后面,回程。

看他们远去,谭玉回头瞪小厮和家丁们:“你们怎么回事?刚没看有人要捶我么?还不上?”

她的贴身小厮也是个女扮男装的,叫墨儿,从小伺候她,知道她的身份但嘴巴很紧,算是心腹中的心腹。

按理来说,看到自家主子要被打,她是应该第一时间冲上去的。

然而——

“小的倒是想上,但腿不听使唤啊。”墨儿委屈巴巴,“您知道他们是谁嘛?是萧家军啊!那是能手撕胡虏的人!您还敢惹他们,看得墨儿腿都麻了。”

她是真的腿麻了。

萧家军啊。

太吓人了。

听说,胡虏是比鬼怪豺狼还可怕的人,可萧家军,却是连胡虏都能直接灭了的人啊!

“这么厉害?”

谭玉摸下巴。

想不到,那么漂亮的所谓女将军,居然那么厉害啊。

不过,“萧家军”什么的,很不祥啊。

倒不是别的不祥,而是历史上叫“X家军”的,就没有有好结果的。

比如岳家军。

比如戚家军。

都是轰动一时,却都不得善终。

这也好理解,功高震主嘛。

谁不知道天下兵马都尽归君王所用。

你一个将军,训练什么“X家军”,是想把军队据为己有么?

连军队都敢据为己有,你是想谋反么?

啧啧,这简直是自寻死路啊。

想到刚才那张清逸绝世的容颜,还有那行(心)侠(狠)仗(手)义(辣)的性格,谭玉就觉得可惜。

不行,不能让这么好的美人就这么迷迷糊糊送了命。

谭玉这么想着,当天晚上,就写了一封规劝信。

信中,将岳家军和戚家军的下场,尽数列举分析,告诉将军萧凌,让她以此为鉴。

第二天,拿着银子和信,就出门了。

除了随行的墨儿,谁都没带。

带银子,是用作“邮费”的。

为了怕惹上麻烦,她并不想以自己的名义给萧凌送信,便想到找一个小乞丐什么的,给人家点银子,让人家帮着把信进去。

这样一来,既把信送到了对方手上,又不暴露自己。岂不两全其美?

然而,事情的发展跟她想象的有点不一样呢。

她倒是找了个小乞丐,也拿出银子央了对方为自己送信。

那小乞丐的眼睛盯着银子发光,不过脸色却十分为难委屈:“这钱,我只怕赚不了啊。”

“为什么?”

谭玉奇怪。

小乞丐的小脸都皱成了一团:“喜欢萧将军的小姐太多啦,趁着他这次回来过年的功夫,很多小姐都央人传信儿,现在萧家都不收啦。不只不收,还在国公府外驻了一圈军士,就是为揽着各家小姐献殷勤。”

第3章赐婚

呃,这么万人迷的么?

谭玉抹汗。

不过想到萧凌那绝世的风采和容颜,也能理解。

得,既然她有那么多粉丝,那自己也就不那么突出了吧?

小乞丐怕萧家军,那就自己去好了。

谭玉把银子仍是赏给了小乞丐:“乖,去买点吃的穿的。”

然后,摸了摸他的头,便自己去了萧国公府。

墨儿那个没出息的,也怕萧家军,只远远站着,没敢跟来。

于是,谭玉一个人,来到一圈萧家军面前,找了个看着像头儿的,将信掏出来:“麻烦把这个交给你们萧凌萧将军。”

那人不答,也不接信。

只仍旧握着枪目视前方,仿佛木雕的一般。

谭玉有些尴尬。

挠了挠头。

唔。

还真是军纪严明呢。

她弯起唇角,露出最和善的微笑兵哥哥,你不要这么严肃嘛。我就是让:“这位你帮我给你们将军传封信,不是她的花痴粉丝,是真的有正事啦。”

那为首的军士依然目不斜视:什么花痴,什么粉丝,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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