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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农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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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四章 ??县尉王大同(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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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

李冲元与着王大同说了一会话。

最终。

由着行八他们护送着他,以及他带来的几个衙役离开了李庄。

至始至终。

他都没有见到李渊。

因为李渊吃完晚饭后,就回大屋休息去了。

就连婉儿这丫头,下午被自己四哥狠揍了一顿后,就一直把自己关在自己的房间里,哪怕晚饭,都没下来吃。

当晚。

婉儿这丫头。

再一次的如以前一样,半夜三更蹑手蹑脚的下了楼。

第二天清晨。

正当李冲元他们跑步之时,王大同带着数十名衙役来了。

“王县尉,请看,这就是我李庄被毒死的鸭鹅,你让太医博士和这些隶臣验一验。”李冲元带着王大同他们到了填埋之地,翻开来后,让王大同他们验一验。

毕竟。

这事不是他李冲元一人说了算。

至少。

在拿人之前,得要有确凿的证据不是。

当下的唐国。

可没有仵作之名。

仵作之名,那乃是宋之时才正式确认的。

而且。

仵作这个行业。

原本在秦汉时期,有一令史官员为首,带着隶臣进行尸检工作。

到隋唐时期,虽说有些许变化,但也只是名字变化了一些罢了。

当下,有的乃是朝廷所派太医署太医博士,到各州县任职太医博士一职。

其下,有着一些隶臣,也就是一些奴仆、奴隶或者役夫等人。

隶臣负责搬运尸体,或者剥衣等工作。

至于查验尸体的,那必然属于那位太医博士的工作了。

王大同瞧着坑中大量死去多时,且发臭的鸭鹅后,向着李冲元点了点头,“你们赶紧查验一下,看看这些鸭鹅到底中了什么毒。”

片刻后。

那太医博士就已是查验结束,连坑都填埋回去了,“禀李县令,王县尉,这些鸭鹅,中的乃是鹤顶红之毒。据朝廷规制,鹤顶红乃是管制之物,普通百姓不可能买到如此多的鹤顶红的。所以,此事,下臣认为可以排除乃是普通的百姓农人所为。”

专业的就是专业的。

在片刻之间,那太医博士就已是知道了鸭鹅所中之毒。

甚至。

还把普通的百姓农人下毒之嫌都给排除在外去了。

“没错,如此大量的鹤顶红,普通的百姓农人,自然是买不到。而能买到的,必然是有其身份的人。而且,本官这两日里,也查到了有人在县城药铺里问过鹤顶红之人。”李冲元适时的说道。

昨日。

他请王大同这个县尉过来,说白了就是报案。

至于细节之事,他是一点都没有说。

而此时放出这些话来,也是他李冲元得了李渊的提醒之后,这才说的。

毕竟。

鄠县县衙不是他李冲元一人的,也不可能让他行一言堂的。

为了杜绝一些麻烦,他李冲元也只能如此了。

再者。

想要去长安抓人。

那必然是要出具公文的。

而且。

这公文之上,除了得有他这个县令的官印,还得有县尉的官印,更是需要县尉带着衙差役夫行动的。

如果李冲元大张旗鼓的带着人去长安抓人。

要是被一些有心人知道了,这事估计又得闹到朝堂上去不可。

到那时。

他冲元可就要被动了。

王大同等人一听李冲元的话后,纷纷看向李冲元,“李县令,此人是何人?是何人敢犯下如此大事?”

“王县尉,这是我写好的公文,你只需要依着公文去抓人审问即可。公文上的这几人,就是我派人查到购买鹤顶红之人。”李冲元像是早有准备似的,从怀里掏出一份还没有盖官印的公文出来。

王大同接过公文,扫了一眼后看了看李冲元。

李冲元心领神会,“王县尉不用奇怪,官印可不在我身上,一会你回县衙后,直接找牛主簿加盖官印即可。行八,你一会随王县尉一同回县衙,顺便把我的官印带回来。”

“是,小郎君。”行八赶紧应道。

事已明了。

王大同离开李庄返回县城之前,特意与李冲元二人说了一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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