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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农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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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八十六章 司法即独也不独(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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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冲元明白的点头回道:“圣上,这官吏选择,我可不敢随意。依臣之见,不如把州官调来充入司法寺,毕竟,这京官当中,我实在不知道该相信谁。”

“这是你的事情。记住,司法寺的筹建乃是重中之重。当初你与我说依法治国,需要一部基本的宪法支撑。我朝建立之初,所承的乃是前朝的开皇律,到了父亲后,修了武德律,新格,以及武德式,而如今,依然沿用武德律,新格,以及武德式。你需要在这些的基础之上,修正律法,细化律法。”李世民不管李冲元如何补缺司法寺,而是转道律法上来。

李冲元也没啥意见。

人嘛,自己虽没有几个,但只要李世民放了权,那这一切就好办了。

先不说自己找不找得到吧,就大唐如此之多的官吏,总不能找不满这些人的。

况且。

就算是没有,李世民不是说了嘛,可以从六部先充入使用,待有了合适的之后,可以直接调任至司法寺了。

李冲元也不再管自己有没有人,见李世民提及律法一事,心中也有些担心,“圣上,而今乃是贞观年了,虽说太上皇的武德律一直在沿用,如往后,几十上百年之后,总不能以年号为律吧。臣认为,咱们大唐的律法,应该改其名,不再以年号为名了。”

“这事我不管,你自己处置。当年,我已差了房玄龄等人制定贞观律,但太上皇一直康健,所以这名字也就没有更改。你说我大唐的律法改其名字,这由你自己决定即可。我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律法建立之后,必须做到公正。”李世民依然不管。

李冲元一听李世民的要求,欣然答应,“公正是最基本的。毕竟,律法是为人服务的。不过,司法却真不能独立,只能说司法即独立又不独立。”

“如何说?”李世民不解。

李冲元细想了想道:“臣的意思是,律法的建立,必然是为人服务的,而人又为分各等,贵士族农商等。而如今的律法,其所服务的对像乃是贵士族等一系,反观农商军贱等却是享受不到律法之公正。所以,臣的意见是,不管何等人,在律法面前一律平等,做到法不阿贵。”

“法不阿贵,当属难啊。不过,我相信你可以的。”李世民也知道李冲元所说的话。

法不阿贵,在任何朝代都是不可能做到的。

说什么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只是一个幻想罢了。

即便是现代,这法不阿贵也难以做到。

用李冲元的话说,只要是人在做的事情,是人在行的事情,就必定有偏差,或者有私心。

如一个次领导人犯了死罪,你总不能真的判其死刑吧。

不要说这些了,即便是富人,在其财富的影响之下,其要是犯了死罪,如其影响力大到一定程度,也会把死罪定为活罪等等。

总之。

这法不阿贵吧,也得看情况,也得分时候,更是得分人。

不过。

李冲元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思路了。

虽说,李冲元还没有完全熟读武德律,新格,武德式等律法,但只要给自己时间,大唐的第一部宪法,会在他李冲元的手中诞生的。

午时末,李冲元出了宫。

出得宫来的李冲元,脑中一直在回想前世的司法情况。

‘司法不能独立,但审判权一定要独立,一定要排除一切干扰,排除一切的政法干扰,确保司法公正。我国好像实行的是议行合一制度,但就当下议行合一怕是做不到,那就确保审判权独立。’

李冲元脑中在想着前世的一些司法程序情况,但也仅仅只知道这一点点罢了。

前世,李冲元可不是什么学法律的,也不是学政务的,只是一个将将学水产专业毕业生罢了。

工作还没多久就被弄到了这里来,哪有机会去学什么法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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