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N名古代女人,有老的,有少的,都对楚沐怀纷纷侧目,凡是楚沐怀经过之处,皆引起女人驻足观看。

靠死,管你是楚沐怀还是风挽尘呢,反正你这么帅,注定是萱萱我的囊中物,这么帅的帅哥,我是不会便宜别的女人的。

朝暮客栈是吧,既然在朝暮客栈能找到你,那我也住那家客栈去,近水楼台先得月嘛,自古泡仔的真理。

朝暮客栈是麟洲城第一大客栈,我随便问谁都知道这家客栈怎么走。

按着路人给我指的方向,我在城中最繁华的地段找到了这家外观豪华,客源甚广的客栈。

大街上人来车往,(当然,这车指的是马车),人流川流不息,街道两旁店铺林立,店主们有些忙碌地做生意,有些则热情地吆喝着。

麟洲城好热闹撒!

我既然来到了麟洲,对这里的人文地理,自然事先做过一翻调查。

这儿的风景名胜,我没啥子兴趣,人嘛,我只喜欢对帅哥,而我,来这儿主要是被一个帅哥的名气慕名而来,那位帅哥名叫——任轻风。

听闻任轻风年仅二十四岁,文韬武略样样精通,五年前,皇帝君御邪刚登基的时候就钦赐任轻风祥龙国第一才子的封号。

任轻风深得皇帝君御邪的器重,可是任轻风本人却无心于仕途,皇帝不愿意放过如此好的人才,特赐封任轻风为逍遥候,准任轻风不上早朝,不为常纲所羁绊。

麟洲城属于逍遥候任轻风的管辖地,换言之,在麟洲城任轻风的官最大。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听说任轻风是个绝世大帅哥啊。

萱萱我玩了皇帝,玩过王爷,就是没‘操’过候爷,姓任的名气这么大,我总该来尝尝‘鲜’吧?不然岂不是枉费了我自认是枚超级大色女。

我站在朝暮客栈前,仰头看着店门上方那深黄色巨大木匾额上‘朝暮客栈’这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匾,是纯木制的匾,连匾的颜色都是纯天然的木头色泽,匾额上‘朝暮客栈’这四个字就是毛笔写上去的黑字,匾额材质上好,做工细腻,上面的字体轻淡如风,又不失温文尔雅,给人一种浓浓的书卷气息。

朝暮客栈内客流络绎不绝,店小二见我若有所思地站在店门口,一脸客气地走到我面前,“客倌,您住店还是用膳?”

我微微一笑,答非所问,“我敢肯定,在匾额上写这‘朝暮客栈’四个字的人,一定是个满腹学识,相貌俊逸的年轻人。”

这下店小二可好奇了,“这位公子,您光看字,就能看出一个人的相貌么?”

“不错,”我轻摇折扇,淡淡解释,“谨慎的人想写一组豪放的字怎么样都放不开。豪放的人想写一组四平八稳的字,就怎么都收不住。不信瞧瞧帐房里的先生,他写的字再潦草都是一个个正儿八经的,因为职业练就了他谨小慎微的性格,也因为有这样的性格他才会去算帐目。简简单单一句话,什么样的人,就会写出什么样的字。”

“哇!……哇……”赞叹声不断,我有根有据的说识,让四周不知何时渐渐聚满了人。

其中一名掌柜打扮的中年男子叹服地道,“这位公子真是好学识,听公子一袭话,胜读万卷书。在下乃朝暮客栈的管事,实不相瞒,这间客栈乃是逍遥候任轻风所开设,此匾额上的字亦是候爷亲自所提所写,其字含义不止晨朝与夕暮这么简单,客栈至今已开设五年,仍无人解出让候爷满意的答案,不知可否向公子请教一二。”

“这还不简单。”我先放下豪话,在这么多人面前,我不说出点名堂,不给人笑死才怪。要知道萱萱我超爱面子滴说。

我在脑中迅速找到一首跟朝与暮有关的诗,先借前辈们的诗来蒙混过关吧,我潇洒一笑,朗声吟道: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