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青苗

首页
日/夜
全屏
字体:
A+
A
A-
第八十七章 曾布露锋芒(1 / 2)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页

与吕惠卿同为崇政殿说书的曾布,其性格就没有那么温和了。他和哥哥曾巩,还有刚刚进入制置三司条例司的章惇同为嘉祐二年(1057)的进士。曾布表达了自己对国政的看法,神宗皇帝十分欣赏,三天之内神宗皇帝召见他了五次。其观点与王安石深度契合,遂加集贤校理、判司农寺与吕惠卿共同进行经济方面的改革。他的哥哥曾巩与王安石只能算是文学上的朋友,曾布才能称得上是王安石事业上的知己。

“青苗法”推出后不久,苏轼就上《万言书》反对,说道:“臣之所欲言者,三言而已。愿陛下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又言:“国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浅深,不在乎强与弱;历数之所以长短者,在风俗之厚薄,不在乎富与贫。”反对言利,不满“青苗法”、“均输法”等新法追逐盈利。这和司马光的施政纲领倒是很契合:“修德者三,一曰仁、二曰明、三曰武;治国者三,一曰任官、二曰信赏、三曰必罚。”听上去非常有道理,但其内涵和外延都很模糊。再加上韩琦这样的重量级旧臣对新法的非议,王安石颇感心力交瘁。但曾布是新法以及王安石的坚定支持者,挺身而出一一驳斥了韩琦、苏轼等人的奏疏,鼓励神宗皇帝坚定不移的支持王安石变法。

曾布上疏说:“陛下凭着自己的雄才大略,任用博学有远见卓识的大臣,旨在大有作为。但有大臣在上面带头反对,小臣议论纷纷在下面附和。人人都窥伺间隙,巧言毁谤,用含糊不清的语言混淆视听,以使众人喧闹,使陛下受到蒙蔽。陛下应用诚心勉励君子,用威刑斥退小人,使天下都知道君令不可违,法令不可慢。这样还有什么作为不能实现呢?”这显然是对王安石改革的支持到了无可复加的地步。

一天,条例司里吕惠卿、曾布、章惇都在文案上挥毫落纸。见到王安石进来,大家都放下了笔。对于新法的议论纷纷,让条例司蒙上了几分阴郁的气氛。

吕惠卿问王安石:“新的‘农田水利法’要不要暂缓颁布,让章公有充裕的时间相度利害?”

还没等王安石回答,曾布立刻说道:“不可!要快。不仅‘农田水利法’要加快拟制,还要督促薛向加快‘均输法’的执行。至于不完备之处,后续再改。”

看到大家都不解的看着他,曾布接着说:“青苗钱靠卖度牒根本不是长久之计,只有加快执行‘均输法’,将获得的利益补充到青苗钱中才能持续。而青苗利息马上就要收缴了,不能把这些钱放到国库和左藏库里闲置起来,钱只有加快流通才能生出价值。‘农田水利法’的执行正是需要大量资金保障水利建设,把青苗利息注入其中加快资金循环。这样一方面增加财政税收,一方面可堵住政府敛财的非议。”

听到曾布的回答,王安石会心的笑了,说道:“子宣深得我意,这就是‘民不加赋而国用饶’,加快资金循环,政府财政税收就会增加。而且新法是一盘棋,各种配套的改革措施不能慢。”

王安石今天看到曾布的表现暗自高兴,如同捡到一块美丽的宝石,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过州桥的时候,口中居然开始哼哼出小调。

这些改革派的头脑也都很灵光,立即达成了一致。就这样“农田水利法”也在熙宁二年(1069)冬天颁布实施了。

《农田利害条约》付诸路:请有种植才能的人,指导因地制宜的农业生产。能够修缮的灌溉水渠、河流流道就尽快修缮,不能修缮的区域作为田地耕种。对于灌溉条件不好的耕地,分析其原因是水利本可及众,个人为之占擅;还是本离河港不远,为私人地界所隔。将具体原因上报各州县,州县可解决的立即实施,工程浩大或涉及多个州协调的情况,尽快上报朝廷。对其言事贡献大小进行物质奖励,甚至任用提拔。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