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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历史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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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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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济(1520年~1584年),字宪谦,南直隶常州府靖江县(今江苏省靖江县)人,后移居江阴。【明成化七年(1471年),马驮沙从母县江阴分离,成立了靖江县。】明朝官员,文学家。

刘光济13岁就考中秀才。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八月,应天府(今南京)参加乡试,考取举人,名列第六十四名。他的同榜举人有后来的明代文坛领袖,“后七子”首领太仓人王世贞。王世贞小刘光济六岁,两人自此订交,惺惺相惜,成为挚友。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二月,刘光济赴京参加会试,连捷进士,列二甲第二十五名。

刘光济考中进士后,初授户部山东司主事。接手的第一个任务是整顿临清仓。他办事公正,清正廉洁,一尘不染,回京复命,行囊如洗。此后,刘光济调任户部员外郎。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八月,蒙古俺答率军自古北口入犯,长驱至通州,直抵北京城下。明世宗朱厚熜急集兵民及四方应举武生守城,并飞檄召诸镇兵勤王。十八日,大同总兵仇鸾先期率兵来到。朱厚熜拟派郎中以上级别的官员前去犒赏。此时,蒙古铁骑就驻扎在北京城外,出城随时都有可能碰上敌军,众官员面如土色,纷纷低头不语。

刘光济挺身而出,慨然说:生不食县官耶?意思是说难道我们不是吃朝廷俸禄的吗?言下颇有对那些畏缩怕死同僚的不满与讥讽。刘光济自告奋勇督饷云中,他脱掉官服,裹上头巾,穿上护膝与护身金属背心,带着十几名老弱兵丁,押着辎重乘夜出城。这帮兵丁没有打过仗,听到树林间风簌簌,树叶飘落,便会吓得魂飞魄散,以为伏兵,想要逃跑。刘光济手按宝剑,走在队伍前面,奋力前行,终于不辱使命,将犒军辎重送交大同来的援军。此时,王世贞官刑部员外郎,与刘光济比邻而居,他了解此事的前因后果,由衷地赞叹刘光济的为人堪称屈指可数。

这年,刘光济三十岁。也正因这次不俗的表现,刘光济很快官升户部山西司郎中,并于第二年外放河南卫辉担任知府。

刘光济在卫辉待了一年多,便因为母亲郑氏病故,回乡守孝。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刘光济补山东济南知府。此后步步高升,先调往浙江任提刑按察副使,又转调江西担任布政使司右参政。嘉靖末年,刘光济又升任福建任布政使司右布政。

隆庆元年(1567年),改左布政。十月,江西巡抚周如斗病故于任上,朝廷急调刘光济任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

刘光济到江西后,经过一段时间调查研究,于隆庆二年(1568年)开始全力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于明世宗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由蔡克廉(曾任江西巡抚,户部侍郎)首倡。这是对赋税及徭役制度进行的改革。“一条鞭法”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它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大大简化了征收手续,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实行这种办法,使没有土地的农民可以解除劳役负担,有田的农民能够用较多的时间耕种土地,对于发展农业生产起了一定作用。同时,把徭役改为征收银两,农民获得了较大的人身自由,比较容易离开土地,这就给城市手工业提供了更多的劳动力来源。没有土地的工商业者可以不纳丁银,这对工商业的发展也有积极作用。“一条鞭法”经抚州、南昌、吉安、广信四府,新建、庐陵、临川三县的长官商议修订,分徭役、坊甲、铺行三部分颁行,先在南昌、新建两地试行。隆庆三、四年乃遍行于江西七十二县。

刘光济在江西所进行的赋税改革成为当时颇有影响的事件。他所进行的大胆而可贵的探索与尝试,使这项赋税制度更趋完善与成熟。万历九年(1581年),一条鞭法作为“万历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国全面推开。

隆庆四年(1570年)六月,刘光济奉调南京户部右侍郎,总督南粮储。隆庆五年,刘光济从户部改调吏部,六年,转为左侍郎。

隆庆六年(1572年)万历皇帝登基,张居正成为首辅。张居正独断专行,内外大计,都由他一人说了算,其他人都只能奉行其事。有一天,刘光济忽发感慨说,这样的工作还是到此为止吧。于是三上奏折,以养病为由要求去职回乡。张居正当然清楚刘光济的心思,他让人传话,问他是不是做这样的官不满足,不然为什么不老不病要辞官回乡。刘光济回答说,自己的病只有自己知道,何况人各有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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