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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鸣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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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精兵构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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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颜要求扎甲必须以棉麻布包边,免得因为甲片钩住衣服,同时增加舒适度。。

又分头、胸、腿、臂、胫五部分,分别防护上身躯干,腰腹,大腿,又有腕甲,胫甲。

其中头部为浇铸铁盔,必要时也是煮食物的锅,称胄。

上身可以从盔甲腋下的一侧穿戴,肩至腹部,以绳固定,称袍。

大腿部位则是裾,为整体却正前方留缝隙,以保持灵活和方便穿戴。

之后还有前后两片札甲和一条札甲片编制的皮带,固定松紧的同时弥补防御,称褌(kun)。

此四者合一将会是智氏精兵的标志。

而腰腹智颜则称其为护,需要这个部位的必然是精兵,所穿的袍会有一定的修改。

它可不是皮带那么细,而是心口下三寸到膀胱位置,围了一圈,加强最脆弱的腰腹的防御力,同时也是收束腰腹提升对力量的应用。

这算是褌的升级版,比精兵还强的锐士才能拥有。

至于腕甲,胫甲,和腰护,就看是否需要了。

一套甲胄大小甲片从七八百到一千五百不等,其重量最轻的形制也有三十五斤,全甲最重有五十斤。(此处为现市斤)

毕竟这种全身防护的扎甲制作的人工成本,工艺成本,防锈成本极高。

以智氏现在的钱粮,可没法全军列装。

能有个五千人左右,就可以傲视诸侯了。

简易版本的精兵甲胄,一年智氏如果在保证兵器的情况下全力生产,大约可以有两千领。

这还是标准化生产部件进行组装的结果,极为不错的数字。

而其效果,比青铜甲更是云泥之别。

现在智氏虽然名义上有十军,十二万出头的兵力,其中着甲者不过四成,还是国人、野自带;着青铜札甲者不过四成中的三分之一,余下多是木甲、竹甲、犀甲(皮甲)。

族中对士兵的强弱区分因为河东、河西、东阳各地都大同小异。

智颜则是直接将这些士兵根据战斗力分为役卒,徒卒,轻兵,武卒,甲士,锐士。

其中役卒不能算卒,只是军事化管理,负责运输辎重粮秣的徭役。

徒卒,最底层的炮灰,多出野人和犯罪的国人以及奴隶,有一件武器。

武卒,多为贫困国人和富裕野人,身着木甲、竹甲等有防护但不多,有不错兵器。

武士,着犀(皮)甲者,多出于小康国人,兵器甲胄齐全,是智氏军队的主要战斗力。

甲士,着札甲者,多为富裕国人,是智氏的精兵。

最后的锐士,眼下也就智氏族兵中的部分才能称得上。

能称得上精锐的,也就武士和甲士二者。

越是接触智氏的统治方式、战争内情,他越是心战争对于钱粮的消耗。

孙子曰: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

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

其用战也,胜久则钝兵挫锐,攻城则力屈,久暴师则国用不足。

夫钝兵挫锐,屈力殚货,则诸侯乘其弊而起,虽有智者不能善其后矣。故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

之后又云: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粮不三载,取用于国,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故智将务食于敌,食敌一钟,当吾二十钟;忌杆一石,当吾二十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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