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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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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7章 二法之争(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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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弼都忍不住开口道:“就看他如何解释法家。”

“嗯?”

张斐笑道:“如果是法制之法大的话,那么那些暴君昏君、贪官污吏又是怎么出现的,这也是常识好不好,读过史书的都知道。”

“对!”

叶祖恰、上官均、蔡京、蔡卞等人何曾受过这种鄙视。

又在右边从上往下画了个一个箭头符号,边画边言道:“而法家之法是君主、大臣用于治理这个国家的一套方法。这常识和方法你们总分得清楚吧?”

蔡卞道:“请恕我等愚钝,未听明白,还望老师能够解吾等心中所惑。”

“不错。”

这难道不是律法吗?

李悝只是分类、完善。

张斐道:“抹去了这条罪,不就抢劫合法了吗,这还需要去写明吗?”

抢劫合法明显有悖于张斐对于法制之法的概括,但写在宋刑统上面,这就是律文。

“.!”

张斐道:“这一令一法,它又算不算律法?”

“我父母。”蔡卞道。

张斐道:“可政事堂并未规定一定要赔偿。”

一众学生继续摇头,但气氛一点也不嗨。

就他们的常识而言,这当然是算律法的。

张斐指了下蔡京,“此乃常识,准确的说,这是我们生活在这世上所形成的一种常识、共识。

上官均突然问道:“如果法家之法遇到法制之法,该以谁为先?”

张斐讪讪转身回到讲台上,目光在这一群学生脸上是扫过来,扫过去,突然是长长叹了口气。

“改革变法。”

张斐道:“什伍连坐法呢?”

叶祖恰道:“直接抹去就行。”

这就是自我保护,本是很个人的事,但这种需求形成一种广泛的共识,于是就形成律法。

真的是我们太笨吗?

张斐不答反问道:“假如政事堂在东京颁布快要饿死了,抢劫不违法的这条规定,你又是一个司法官员,遇到这个案子,你会怎么判?”

张斐委屈地点点头道:“行,我就先上完这一课,但是我将来要换一批学生,这真的带不动。”

这不是孔子教我们的,不是孟子教我们的,更不是李悝、商鞅、韩非子凭借自己的智慧想出来得。

吕公著顿时显得有些尴尬。

叶祖恰微微张嘴,那张白净的脸看着就慢慢涨红了。

张斐道:“我朝太祖太宗是如何形容之前战乱时期的律法?”

张斐突然问道:“商鞅的《垦草令》算不算是常识,或者说人们的共识?”

张斐又是叹了口气。

张斐一怔,惊讶道:“不不会吧。你们到现在都还没有听明白吗?”

一众学生摇摇头。

斗殴、偷窃,是写在《法经》中,但不是李悝想出来的,是一直存在的,在没有律法这个名称之前,就已经存在。

可不是他先觉得偷东西不好,然后告诉其他人,偷东西不好,然后再被人慢慢接受。

让我先想想。

“我。”

大字不识一个村夫,都知道偷蒙拐骗是不对得。”

不仅仅是他,很多人都有着种想法。

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张斐道:“有个词是怎么说来着,人亡什么息!”

“.!”

“纲纪败坏,无法无天。”

张斐点点头,“但这个词往往是用于什么事上面。”

张斐问道:“那抢劫罪怎么办?”

但那语气非常冲,仿佛在暗示,有能耐,你倒是说明白啊!

“那么问题来了。”

这真的很简单吗?

说到这里,他打了个响指,“这就是法制之法。此法诞生于我们的共识,常识,为何会出现这种共识,就源于我们对于自我利益的保护,所以,法制之法也必然是捍卫每个人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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