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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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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7章 二法之争(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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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只是政事堂针对某个特殊的地区,或者针对某个特殊的时段颁布这条法令,那就是法家之法。”

上官均当即是一脸问号。

但这回不是傲娇,而是尴尬。

难受!

张斐愣了愣,“怎么什么都是你父母教你的,你父母是圣人吧?”

赵顼稍稍点头,又小声道:“这番解释真是别开生面啊!”

“原来如此。”

到处找地缝。

说完,他又低声道:“差不多就行了,官家可还在这里。”

他父母可也是我父母啊!蔡京身为长兄坐不住了,他认为张斐是故意羞辱他父母,立刻道:“此乃常识,与我们父母是不是圣人有何关系?”

说着,他捡起炭笔来,来到木板前,“除非一些极为特殊的例子,在大部分时候,我们可以这么来区分法制之法和法家之法。法制之法是来源于人们对于自我正当权益的保护,或者说是一种常识,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广泛的需求。”

大家面面相觑,稍稍点了下头。

“学生不知道。”

大家一怔。

张斐又问道:“是谁告诉你,不要跟人打架?”

吕公著疑惑道:“但会不会有以偏概全之嫌啊!”

蔡卞道:“我父母。”

赵顼低声向王安石问道:“先生可听明白了。”

他们都觉得错不在他们,而是在张斐,张斐根本就解释不清楚。

“.!”

想哭!

张斐又点了下头,“开始是变法,但最终却是政息,何解?就是因为如商鞅颁布的那些法令,更准确的来说,是政令,而不是律法。”

上官均凝眉思索半响,道:“我我估计也不会追究其责任。”

说着,他从下往上画了一个箭头符号。

我顺着你的话说,这都是错的吗?

你在玩我吧?

“其实这个例子与这个问题,是毫无关系的,无论如何,都是法家之法大,怎么可能会是法制之法大。”

其余人纷纷点头。

此话一出,教室内外,是鸦雀无声。

也不知道为什么,如今他一叹气,这些学生的心都揪了起来。

叶祖恰思索半响,“法法家之法。”

这是基本常识吗?老夫也不懂啊!司马光瞧了眼张斐,“这么多人看着,不管怎么样,你必须上完这一堂课。”

赵顼松得一口气,还好,还好,不是我太傻。

张斐有气无力道:“你们是哑巴了吗?给点回应好不好。”

张斐是哭笑不得,又道:“首先,这应该属于儒家之法,法家是不会这么规定的。其次,这还得看什么官署颁布的,如果是官家的赦令,并且还写入疏议中,那就是法制之法,因为这条规定里面,它是有着许多先决条件的,基于这些条件,这其实也算是一种自我保护意识,也算是一种常识,毕竟这人命关天,包子没了,还可以再做,人死了就真没了。

“法法制之法?”

上官均道:“可若是如此,今后谁也不敢在街上卖包子。”

不算吗?

算吗?

上官均道:“我会以官府的名义赔偿他。”

张斐反问道:“你说呢?”

“直接写明就行了。”叶祖恰道。

叶祖恰实在是忍受不了,起身言道:“伱故意将这法制法家说得是不清不楚,意在羞辱我们,枉为人师。”

一个小机灵鬼答道。

不少士大夫的手,都在微微颤抖着。

暴君?昏君?贪官污吏?

这是在骂谁呢?

这话是能说的吗?

于是乎,大家都看向赵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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