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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爷爷故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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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谈新区土改(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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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尤其值得提出的是,为清理土改中的错误,政府还进行了复查工作。1951年10月1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土改委员会发出《关于今冬明春开展土改复查、全面结束土地改革的意见》后,28日,邵阳地委即召开扩大会议,布置全专区集中进行土改复查。通过复查,纠正错划成分和错斗地主、富农等现象,查处漏网地主2664人。土改复查结束前,为便于总结土改的经验和教训,专区和各县均举办了“土改展览”,将土改经过和成果公之于众。

由上可见,**中央和人民政府将过去的农村政策和措施经过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并最终形成法律,各个地区正是由于严格执行了中央的有关土改政策和法规,才能取得新区土改的巨大成功,这是中国**严肃对待土地改革的一个标志。邵阳地区的土改过程恰恰是一个生动的说明。

“和平土改”与“反和平土改”问题

《土地改革法》的颁布使得新区的土改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是土改中仍然出现了一些偏差。由于全国各地具体情况有很大差别,再加上干部队伍人数缺乏,有些干部甚至素质很差,因此在贯彻中央土改政策时难免出现或“左”或右的偏差。值得提出的是,当时农民普遍文化水平低下,而且受阶级局限的影响,所以在土改运动发动时期,他们害怕地主报复,不敢起来和地主做斗争,这种情况也会导致土改流于形式;反之,一旦他们被发动起来,又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往往不会用合法的手段解决问题,取而代之的是传统的“杀富济贫’行为。这也是土改中出现偏差的一个重要原因。朝鲜战争爆发后,一些反动地主向党和人民政府的反攻破坏活动加剧,再加上镇反运动的开展,使得土地改革中的阶级斗争出现紧张的状态。不法地主采取种种手段来抗拒、破坏土改,如分散或转移土地及其他应被没收的财产;收买干部或派代理人混入农民协会;散布谣言;打击谋害乡村干部和农民积极分子等。1950秋收后至年底,不法地主的破坏活动尤为猖獗。

即使在打击不法地主的同时,各地区也都采取了措施纠正土改中出现的偏差。如华东军政委员会于1950年12月在《关于提早完成土地改革的指示》中重申了8月颁布的《干部在土改工作中的八项纪律》及其他一系列有关土改的条例和指示。《八项纪律》第一条规定:“严格执行人民政府的土地改革法令,不得违犯”。第六条规定:“依照法律手续办事,不得乱捕、乱罚、乱打、乱杀,不得使用各种肉刑和变相肉刑”。当时,新区各地都颁布有类似的指示,强调执行政策和加强纪律教育,并在土改过程中要求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纠正出现的偏差,从而保证土地改革健康和有秩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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