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方除上述少数优点之外,其缺点亦复不少。例如官兵未受严格训练,军纪废弛,战斗力薄弱。因军队伤亡奇重,中央兵役司到处派员抓兵,阖闾骚然。新兵未经训练,即仓卒开赴前线应战,无异驱羊以喂虎口。粮饷待遇既微,致士兵恒苦营养不良,骨瘦如柴。医生、药品均极缺乏,受伤患病官兵境遇之惨,有不忍言者。所以中日战前,日人视中**队如无物,亦不为无因。川、滇等省曾与中央有过对立或隔阂,姑且不论,即以与中央比较接近的鲁、湘二省为例,亦可见一斑。
山东省主席韩复榘,系在冯玉祥的西北军中行伍出身,仅略识之无,政治观念的落后更不必言。所以韩氏为一省之长,可说是条件不够。再看湖南省主席何键,原为唐生智所部第三十五军军长。为人圆滑,而不能任事,只因湘省介于粤、桂、黔之间,可作缓冲,故得久任主席。此人思想既旧,对政治尤属外行。然韩、何二人皆非中央系统中人,对中央仅作有限度的服从,平时与反抗中央的西南各省,信使往返甚密,凡国内有纷争,他二人的态度均甚模棱。因而中央对湘、鲁两省的省政甚少干涉,以致韩、何二人在抗战前一直做了八年的省主席。韩、何虽非理想的行政人才,但是因省政安定,人事无甚更动,党政军之间颇少磨擦,因而湘、鲁两省的治安亦差强人意,**无法生根。省内政治、经济设施,八年以降多有可观。因中国积弱太久,当政者不论贤与不肖,只要给以机会,他们总会为国家、人民作点建设事业。所谓“积跬步可以致千里”,只要有意前进,速度虽慢,犹胜于一曝十寒。
反看对中央政令贯彻最力的豫、鄂、皖、赣等省便不然了。湖北自民国十八年到抗战开始,七年之间竟五易主席(计有夏斗寅、何成#f、杨永泰、张群、黄绍竑)。湖北可说是我国各省中先天条件最好的之一,交通辐辏,物产丰饶。这五位省主席中,除夏斗寅外,都可说是当时政坛上第一流的人物,为蒋先生所倚重。但是七年之内,湖北省内可说是贪污成风,建设毫无,军队云集,而红军仍肆意流窜,成为国内最糟省份之一。抗战以前,鄂东、鄂北是武汉两道门户,甚至连一条公路都没有,其他建设也就可想而知了。
至于治安,则更不必说了。鄂东的豫、鄂、皖边区早成为**张国焘和徐向前的天下,鄂西则为贺龙、萧克所盘据。滋长茁大,卒成心腹大患,而中央与鄂省当局均束手无策,莫可奈何。但是他们对驻军却无丝毫监督和调动之权。加以中央的剿共政策原来是借共军力量来消灭“杂牌军”。所谓“中央军”的主要任务为监视“杂牌军”,是对付自己人的,不是防御敌人的。因而一旦与共军作战,各军皆避实就虚,保存实力。**就乘机茁壮了。
我们试一翻阅地图,便知**当年的根据地多在赣、鄂、豫、皖四省,而该四省正是中央权力彻底到达之区。号称**老家的湘、粤两省,**反无法立足,甚至在省当局统治能力最薄弱的山东、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也无法渗透。孰为为之,孰令致之。我们稍一思考,便不难获得答案。
加以蒋先生为巩固其独裁政权,竟不择手段豢养特务,鱼肉人民。知识分子偶有批评蒋先生的,辄遭迫害。其属下文武官员也每因私怨而被借端枪毙,或因受疑忌而惨遭毒手。其他暴政,罄竹难书。例如暗杀学者杨杏佛,申报主笔史量才,湖北省主席杨永泰,前直鲁督办张宗昌,前五省联军总司令孙传芳,前抗日救**军长吉鸿昌,外交界元老唐绍仪,“七君子”之一的李公朴,西南联大教授闻一多及前陆军大学副校长杨杰。捕杀第三党领袖邓演达,第十三军军长赖世璜,第十军军长王天培。又如用绑匪手段劫持民社党领袖张君劢,拘禁立法院长胡汉民及广东省主席李济深。逮捕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等爱国“七君子”,及重庆大学教授马寅初等。至于被屠杀的农工群众与青年学生,尤不知凡几。更勾结江浙买办阶级,滥发公债以营利,操纵金融以自肥。结纳邦会和各种黑社会头目,公然贩卖烟土,制造毒品,贻害中外。因之,金融市场悉为官僚资本所垄断,皇亲国戚,权倾中外。上行下效,贪污之风弥漫全国。
中央政府既然如此,则我们对外抗战时政治上的艰难也就可想象了。
(三)扩充之时,庞军独奉命裁去一团。又如川军开到徐州,我竭力请求补充,中央破例补充了每军步枪二百五十支。这真是“杯水车薪”,何济于事?因而在大敌当前之时,并肩作战的友军,有的食丰履厚,武器粮良,气焰凌人,有的却面有饥色,器械窳劣。要他们同样出死力而无怨尤,又岂可得呢?
由这种歧视所产生的恶果,则更是历数不荆就以“中央军”而言,上上下下都是具有“通天”本领的“天子门生”。大家唯领袖之命是从,将帅不和,上下倾轧,作战能力自然无法提高。但是犯起法来,大家都是黄埔同学,又官官相卫,蒙蔽最高当局。兹举一实例:民国三十年,五战区第十补充兵训练处第二团团长何中明(黄埔四期毕业),其团部驻老河口南三十里的仙人渡,曾将病兵三十余人衣服剥光活埋致死。何的同事见此事太残酷,乃据情报告长官部。我便派军法官及有关人员前往查办,并掘坟检视,情形确实,惨不忍睹。因将何中明扣留,交军法处审讯属实,判处死刑。本拟就地枪决,以申国法。不意中央当局闻讯,电令押解重庆军法总监部,旋即释放。因军法总监部内高级人员多系黄埔毕业生,狼狈为奸,尽管何中明罪无可逭,也可逍遥法外。